諭旨擬好的當天,就用八百里加急送往各省。可消息剛傳開,就有反對的聲音——山東的士紳們聯名上書,奏折用灑金紙寫就,字里行間滿是“纏足乃閨閣之本”“廢纏足則失禮教”的論調,還說“女子無才便是德,腳大能跑跳,反倒是不守本分,易生禍端”。
胤宸看著這份奏折,氣得笑了。他拿起朱筆,在奏折末尾重重批了八個字:“禮儀若害民,何用之有?”然后命人把奏折發還山東巡撫,特意叮囑:“把這奏折貼在濟南府衙門外的告示欄上,讓百姓都看看,這些‘禮教’,到底是為了百姓,還是為了士紳自己的臉面。”
濟南府衙外的告示欄前,很快圍滿了百姓。有個老農擠在前面,聽識字的先生念完奏折,忍不住啐了一口:“什么狗屁禮教!我家老婆子就是纏足,去年下大雨,家里漏雨,她連躲都躲不開,摔得頭破血流!要不是我兒子及時回來,她早就沒了!這禮教,就是害人的玩意兒!”
旁邊一個年輕媳婦抱著孩子,也跟著點頭:“我女兒才四歲,婆婆前幾天還說要給她纏足,說‘不纏足嫁不出去’。現在有了皇上的諭旨,我看她還敢不敢!我可不想我女兒跟我一樣,一輩子只能在家里挪步子,連村口都去不了!”
而在蘇州的一條小巷里,繡娘林阿妹正借著油燈的光,小心翼翼地拆開女兒妞妞腳上的纏布。妞妞才六歲,纏足剛半年,腳趾已經有些紅腫變形,布一拆開,她就“嘶”地吸了口涼氣,卻還是忍著疼,咧開嘴笑:“娘,我的腳能伸直了!以后是不是能像隔壁阿弟一樣,跑著去河邊摸魚了?”
林阿妹摸著女兒發紅的腳趾,眼淚掉在油燈里,“滋”地一聲滅了半盞。她哽咽著點頭,用袖子擦了擦眼淚:“能,當然能!皇上說了,以后不用纏足了,妞妞能跑能跳,還能跟娘學繡活,以后咱們妞妞,能去市集上擺攤,能去城外看油菜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妞妞不知道什么是諭旨,也不懂什么是陋習,她只知道,自己的腳不用再被裹得緊緊的,不用再夜里疼得哭醒。她伸出腳,試著往地上踩了踩,雖然還有些疼,卻笑得格外開心,聲音像銀鈴一樣,在寂靜的小巷里飄得很遠,飄進了隔壁人家的窗里——那戶人家也有個女兒,聽到笑聲,母親悄悄拿出了剪刀,對著女兒腳上的纏布,終于下定了決心。
與此同時,禮部的《勸禁纏足告示》也印好了。驛卒們騎著快馬,披著星霜,往各省傳送——告示用厚實的桑皮紙印制,左邊畫著三幅圖:第一幅是個小姑娘光著腳在草地上跑,辮子甩在身后,笑得眉眼彎彎;第二幅是母親按著女兒的腳,女兒哭得滿臉是淚,地上掉著滾燙的布;第三幅是個老婦扶著墻,小腳顫巍巍的,連臺階都上不去。右邊是用“華夏通用語”和地方方寫的文字,簡單直白:“纏足斷骨,苦了女兒;放足自由,樂了全家。皇上有旨,廢除纏足,誰敢強迫,杖責罰銀!”
在杭州的市集上,告示剛貼出來,就圍滿了人。有個賣布的商販擠在前面,看著圖上的小姑娘,忽然拍了拍手:“我以后再也不賣纏足用的粗布了!要賣就賣做鞋子的布,讓姑娘們都能穿上舒服的布鞋,能跑能跳!”旁邊的鐵匠也跟著喊:“我給姑娘們打鞋釘!讓鞋子更結實,走再遠的路都不怕!”
御書房里,胤宸看著禮部送來的告示樣本,指尖撫過上面的圖畫。李德全進來稟報:“陛下,蘇州、杭州那邊傳來消息,百姓們都在拆纏布,還有些士紳見百姓都支持,也不敢再提纏足的事了。山東府衙外的奏折,每天都有百姓去看,罵士紳的人越來越多,那些帶頭反對的士紳,現在連門都不敢出了。”
胤宸點了點頭,心里松了口氣。他知道,廢除纏足只是改革的第一步,以后還有更多的陋習要改,還有更多的百姓要護。但看著這告示上的畫,想著妞妞開心的笑臉,想著林阿妹擦眼淚時的欣慰,他覺得,再難也值得。
暖閣的地龍還在燃著,銀絲炭的熱度漸漸驅散了空氣里的寒意。案上的殘足模型被小心地收進了木盒,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張《勸禁纏足告示》的草稿。胤宸拿起朱筆,在其中一張告示的末尾添了一句:“天下女子,亦是華夏之民,當享自由,當得安康。”
窗外的月光灑進來,落在紙上,把這行字映得格外清晰。宸乾朝的改革,從解開女子腳上的纏布開始,也從守護每一個百姓的基本權利開始——這萬里江山,不僅要男人能撐起,女子也該有自由生活的權利,也該有挺直腰桿、放開腳步的底氣,這樣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強國,真正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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