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昌元年九月二十日。
天清氣朗。
慈慶宮。
端本堂中,氣氛卻有些沉郁。
從刑部歸來的王體乾跪伏在地,小心翼翼的控制著自己的呼吸,以免觸怒到正在翻閱刑部遞上來的幾宗案子的大明皇帝。
都察院瘋狂彈劾,宛如狂風暴雨。
而刑部的定罪,卻似清風吹拂。
雷聲大,雨點小。
見大明天子看這些折子看入神了,王體乾趕忙說道:“刑部皆按流程辦事,并無不妥,只是錦衣衛前去查辦的時候,有人事先知會,因此根本沒有查到什么實質性的證據,便是貪腐,數額也極少,完全沒有到抄家的標準。”
“呵呵。”
朱由校冷笑一聲,說道:“如此看來,我大明朝全是清廉之臣,便是這幾個定罪的,也不是官吏受財、事后受財之罪,而是坐贓致罪,定罪標準,最高居然只是杖一百、徒三年。”
居然連抄家都不用。
官吏受財與事后受財之罪指的是受賄罪。
分為枉法,與不枉法。
若是枉法,贓各主者,通算全科。
一貫以下,杖七十。
一貫以上至五貫,杖八十。
一十貫,杖九十。
四十五貫,杖一百,流放二千里。
五十貫,杖一百,流放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貫,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八十貫,絞。
枉法受賄八十貫,就是死刑了。
不枉法的,贓款折半科罪。
最高的處罰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而坐贓致罪指的是非公務受賄,如節日饋贈,冰敬炭敬這些。
定罪標準是:一貫以下,笞二十;一貫之上至十貫,笞三十……五百貫,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照這么定罪下去,那都察院彈劾的奏章,就像是玩笑一般。
“陛下,興許是期限太短了,若是延長期限.”
魏朝在一邊寬慰道。
“延長期限,恐怕連輕罪都沒了。”
朱由校搖了搖頭,語氣也是愈發冷冽。
“召張惟賢、魏忠賢、駱思恭前來問話!”
朱由校之前還想給這些人一些機會的。
自己麻溜點,有罪認罪,貪污的自首歸還財物,那么他這個皇帝還可以從輕處罰。
臺階也有。
這貪腐是系統性貪腐,幾乎大多數官員都參與其中,法不責眾,輕罪的,自今日起,不要再犯即可。
然而.
國事艱難如此,這些人吃得肚滿腸肥,卻是一點錢都不愿意吐出來。
這些鳥人,難道當他這個皇帝是泥做的不成?
和這些蟲豸一起,怎么能治理好大明?
他朱由校只能出狠招了!
魏忠賢,出動!
很快,三人便至端本堂中。
張維賢低眉順眼,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魏忠賢志得意滿,滿面紅光。
提督東廠,又手握三千增補名額,他著實享受了東廠大太監的特權,手底下的人各個恭維,說話又好聽,便是六部之中,也有主動前來投效的。
其中各個都是人才。
一可決定他人命運,這種大權在握,人上人的感覺,當真會讓人沉迷。
而駱思恭則微微落后三人,面無表情,但那雙眼睛,分明是等待著皇帝發號施令,即刻便要為王前驅。
朱由校驅走了侍奉的宮人,讓魏朝將刑部的定罪冊子送到三人面前。
“都察院三十三個彈劾奏章,刑部這幾日定了十個,你們都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