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值房的亂象,馬上招來了內閣眾人。
內閣首輔方從哲見六科值房混亂的模樣,當即怒斥一聲。
“六科重地,爾等作甚?還不快停下!”
黨爭的發展,遠遠超過了方從哲的預料。
現在的方從哲,感覺自己就像是一葉扁舟,在狂風暴雨的大海中漂泊,稍不注意,恐怕便是舟毀人亡。
“速速停手,還嫌不夠丟人?”
劉一g也是被氣得吹胡子瞪眼。
他的心在滴血。
本來這些彈劾奏章,便有不少人去職。
再加上今日群毆,六科之中,豈不是官員散盡,只剩下幾個無黨無派的人了?
而且
陛下見此情形,會作何想?
他們一個個都稱忠臣,都說公忠體國。
結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陛下會信他們的話嗎?
雙方領頭人怒斥,六科值房中的混亂終于止息了。
周朝瑞模樣凄慘,指著亓詩教說道:“亓詩教語辱我,我乃正當防衛!”
亓詩教被其無恥給氣笑了。
“誰先動的手?”
亓詩教指著自己額頭上滑稽的墨漬,那墨漬延下,將他畫成小丑模樣。
“難道周都諫敢做不敢當?”
《大明律?刑律》“毆制使及本管長官”條:
凡官吏毆上司或同僚者,杖八十至一百,若致傷則徒三年;若致死者斬。
在辦公場所(如六科值房)斗毆,視為“毆本管長官”,從重處罰。
成化朝戶科給事中李俊與兵科給事中王f因遼東軍餉分配爭執,于六科廊互毆,砸毀案牘。
最后的處罰結果是李俊廷杖八十,革職流放云南;王f廷杖六十,降為福建某縣典史。
嘉靖朝禮科給事中高耀與工科給事中陳洙因祭祀禮儀爭議,在值房持硯臺互擊,致高耀右臂骨折。
最后的處罰是高耀革職,罰俸三年;陳洙杖一百,流放遼東鐵嶺衛充軍。
如果是互毆,都是要定罪的。
但有特殊情形與例外。
若一方純屬自衛(如僅格擋未還手),可減刑或免罪。
隆慶朝御史詹仰庇遭同僚持刀威脅時反擊,僅罰俸三月。
周朝瑞就是想要說他是自衛的。
然而眾目睽睽之下,他豈能將黑的變成白的?
“夠了,還嫌不夠丟人?”
劉一g怒斥一聲。
而方從哲臉色黑沉,說道:“此事交由都察院御史調查,刑部擬定罪名,大理寺復核,最終由陛下朱批定罰。”
“六科各司其職,若再有此事,以瀆職論處!”
眾人聞,不敢出一以復。
內閣的票擬,由是在當夜被六科抄發出去。
而這些彈劾奏章,也進入了執行與后續處理之中。
由于這三十三份奏章都是重罪案件,因此幾乎都是要三法司會審的。
刑部主審:傳喚證人、調取證據;
大理寺復核:確保量刑合規;
都察院監察:監督審理過程,防止舞弊。
最先熱鬧起來的,是刑部。
泰昌元年,九月十七日。
今日雨歇,但北京城中的空氣卻很是沉悶。
刑部大堂。
刑部尚書黃克纘一時間接到這么多彈劾奏章,頭有點痛。
主要是人手十分緊張。
刑部下有十三清吏司,但這些被彈劾的,多是科道官員,也就是京官,京官是由直隸清吏司主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