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參作為常用中藥,其臨床使用與炮制方法的歷史演變,與品種辨析、藥性認識深化及臨床需求變化密切相關。根據歷代本草與醫籍記載,可大致分為以下階段:
一、秦漢至魏晉南北朝:初始記載,品種未分,炮制簡略
沙參最早見于《神農本草經》,列為上品,記載其功效為“主血積驚氣,除寒熱,補中,益肺氣”,未明確品種,亦未提炮制,推測為原生藥材直接使用(如洗凈、切片)。
魏晉時期,陶弘景《本草經集注》首次描述沙參形態:“根如葵根,大者如指,赤黃色,性苦惡,白實者良”,仍未區分南北,但開始關注藥材質量(“白實者良”)。此時炮制仍以簡單凈制為主,如“去蘆”(去除根頭殘留莖基),因蘆頭多木質化,非藥用部分需去除以保證藥效。
二、隋唐至宋代:應用擴展,炮制初步規范
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中,沙參多與麥冬、玉竹等配伍,用于“肺痿”“咳嗽”等證,功效向“潤肺止咳”擴展。此時炮制仍以凈制、切制為主,如“切”“銼”(便于煎煮溶出藥效)。
宋代是中藥炮制規范化的關鍵時期,《太平惠民和劑局方》明確沙參炮制需“去蘆,洗,切,焙”,增加“焙”(低溫干燥)步驟,既便于儲存,又避免高溫破壞成分。同時,沙參在方劑中應用增多,如《圣濟總錄》中“沙參湯”治“肺熱咳嗽”,此時仍未明確區分南北沙參,多為桔梗科植物(后世南沙參)。
三、金元至明代:藥性認識深化,品種開始辨析
金元時期,醫家對沙參藥性的認識從“補中益肺”轉向“滋陰潤燥”。李東垣《珍珠囊》提出沙參“甘苦微寒,清肺火,補肺氣”,明確其寒涼之性;張元素進一步總結其“主咳逆上氣,補五臟之陰”,為后世“養陰”功效奠定基礎。
明代,沙參品種混淆問題凸顯。李時珍《本草綱目》首次指出:“沙參處處山原有之,二月生苗,葉如初生小葵葉而團扁不光,八九月抽莖,高一二尺,莖上之葉則尖長如枸記葉而小,有細齒。秋月開小紫花,長穗如鈴鐸,結實如冬青實,中有細子。其根生沙地者長尺余,大一虎口,黃白色,像人參而體輕松……”描述的實為桔梗科南沙參。
同時,明代醫家開始注意到另一種“沙參”(傘形科植物,后世北沙參),如《本草匯》載:“北地沙參,質地堅實,味甘微苦,功專滋陰清肺”,但未明確與南沙參的區分。炮制方面,《本草品匯精要》細化為“去蘆,洗凈,潤透,切片,曬干”,強調“潤透”(軟化藥材便于切片),避免有效成分流失。
四、清代:南北沙參明確區分,炮制與功效關聯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