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那“王桂花”之名,馬家家主馬光明心下大驚,他當然知曉這王桂花是誰,更清楚此人因何故失蹤。
事實上,這王桂花壓根不是失蹤,而是早已殞命。
就在幾個月前,一次聚宴后,馬光明酒醉歸家,那王桂花作為仆婢,便在旁服侍照料。
馬光明酒意上頭,心生淫念,便要強將那桂花婢女拿下,結果,這婢女抵死不從,拼死反抗,惱怒之下,馬光明大打出手,硬是將這婢女打死。
事后,他將此女尸體丟入井中,便再未理會此事。
原本不過死一個婢女,對馬光明而算不得大事,即便后來聽管家說那婢女爹爹找上門,他也全無懼怕后悔,只讓人將其父打出門去。
他自以為,這事就此擺平,再不會有什么麻煩。
卻不料,這王三也是個渾貨,竟將這事告上衙門,更可恨的,這陸羽也是個渾不吝,他竟不懼馬家權勢,敢公然審理此案。
現如今,陸羽逼問在即,馬光明一時慌神,不知該如何作答。
好在,今日隨他前來的,還有閱歷豐富的馬老太公。
馬致遠同樣也知曉桂花之事,不過他對此毫不在意,聽聞所謂的“人命官司”竟是這事,他更是冷哼一聲,譏嘲道:“陸縣令,你將我馬家召來,就是為了這等小事?”
陸羽正自為王桂花的下落擔心,一聽這話登時火冒三丈,他怒瞪馬致遠,憤恨道:“小事?人命關天,焉能是小事?”
馬致遠昂首側身,壓根不正視陸羽道:“陸縣令莫要忘了,王桂花已賣身馬府,是我馬家奴婢,她的生死下落,是我馬府私事,輪不到你縣衙來管!”
聞,陸羽心中更是涌出一股怒火,他拿起驚堂木便要重重拍下,準備斥罵這馬老太公,可不待他拍響驚堂木,那跪在地上的王三忽地抬頭,驚呼道:“縣老爺,俺家桂花可沒有賣身啊,她不過是去馬家幫工,簽的是雇工契啊!”
這賣身與雇工,區別可大了。
若是賣身,便是他馬家私奴,依照當前律法,王桂花的死活理當歸馬家處置,這便是馬府的私事,而若是雇傭關系,那這女子并非奴籍,她的性命自然不能由馬家做主。
那馬光明也已恍回神來,大聲叫道:“那王桂花是我府中私奴,她的賣身契還在我馬家。”說著,他更是指著王三道:“你若是不服,我可叫人去取來賣身契,供你核實!”
他這話說得理直氣壯,似乎真有那所謂賣身契。
王三也犯了迷糊,他原本就不敢得罪馬家,此刻更慌得手足無措,只用哀求目光望著陸羽。
陸羽原就對賣身之事極是反感,好端端一個人,如何能當成貨物買賣?
再者說了,便是賣身給你馬家,成了馬府私奴,這活生生一條人命,就任你馬家處置了?
他心有不忿,但卻也深知,當下大明的律法并不禁止賣身為奴,而對奴籍之人生死,律法審斷也與平民大有區別。
主人打死奴仆,是享有一定豁免權的,加之這馬家又是皇親國戚,只要他隨意編排個理由,譬如那奴仆沖撞主人,抑或是偷盜主人家財物之類,便能合理解釋殺奴之事。
到那時,隨意給點錢財,彌補了奴仆家人的損失,便能輕松脫罪。
陸羽一時沒了主意,便只能先核實這賣身之事,他拍響驚堂木,朝馬光明道:“你速去派人取來賣身契,待本官核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