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5000萬。
林雄文、老三等原始班底,每人可以拿到500萬的現金。
這是一早就定好了的。
之前我的這些原始班底,從未對此有過異議。
也沒有人問過這事。
今天這阿文不知道是怎么了。
“怎么了兄弟,是有要用錢的地方嗎?”
阿文低頭吃飯,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一邊吃一邊說道:“不是,我就問問,能拿出多少來分,我好有個數。”
“后面,集團可能要參與一個重大收購項目,這個你應該知道吧?”
“嗯,胡俊溢那家賭場嘛,我知道。”
“是,所以,得留下一筆備用金,這次就拿3000萬出來分。”
聞,阿文放下了筷子,眼神中閃過一絲不悅。
張口想說點什么,又把話咽了下去。
“怎么了兄弟。
是不是遇上什么事兒了?
要是急著要用錢,你可以跟哥講的。
咱們兄弟之間,沒啥不能說的。
需要多少,哥給你拿。”
阿文訕笑著擺手。
“不是這個意思。
你的錢是你的錢。
分紅的錢,那是我自己的錢。
這不一樣,不是嗎?
我想,我可以有權,支配屬于我的那部分錢吧,哥?”
這話讓我心里一緊。
這當然可以了。
既然我說了,他可以從我名下分十個點的干股。
那就算數。
這肯定是不會賴賬的。
我馬上意識到,自己剛才講的話,好像是欠考慮了。
我給他拿,他會覺得自己被施舍吧?
天地良心。
我完全是沒有這意思的。
就是不想看他為難。
林雄文為集團做了那么多事,我甚至愿意多給他一些,這都是應該的。
“阿文,你當然有權。
要是你不想把錢留在賬上。
那就按照一個億來分,給你轉500萬。
還有你的獎金。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