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工錢結不了
“為什么不給工資,陳總,你這就不地道了,這不是哄人嗎?我一開始就找你要1月份的工資,結果你一直拖到現在,現在又說不給了,這不是賴賬嗎?干一天的活給一天的錢,這么大的一家飯店,你這么大的一個老總,而且還這么有名氣,要賴我的辛苦錢?走到哪都是沒有道理的。”徐建新聲音更大了幾分。
1月份干了這么些天,雖說沒有滿,但這些天的工錢也能買不少肉,買不少米,買衣服。
這都是自己辛苦賺的錢。
徐建新不愿意就這么放棄。
“你當初來工作,咱們是簽了合同的,合同里面有規定,如果要辭工,得要至少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否則的話,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是不給的。”陳浩說道。
“我不會拖欠任何人的工資,但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按規矩辦事,你做的不符合規矩。”
合同雖然是手寫的,但上頭一些比較緊要的規定也都寫了進去。
當然,合同本來就是陳浩擬的,各種規定肯定是更偏向于他。
他不差徐建新1月份的工錢。
人工之類的成本,也都是算在花山飯店的成本里頭,刨去了成本后,利潤再進行分配,而且即便真要讓陳浩自己私人出,這只不過是牙齒縫里的錢。
甚至于說連牙齒縫里面的錢都不算,只不過是一頭牛身上的一根汗毛罷了。
但徐建新的這股風氣不能慣著,這個錢不能給他。
得要扣掉。
想要走人沒有問題,得要是自己淘汰掉,是自己主動不要,自己想走也沒有問題,得要提前打招呼,不提前打招呼,馬上就要走,還是被別人挖走,想要走的順暢,怎么可能?
為人不能刻薄,但也不能做老好人。
刻薄了,人心里有怨氣,老好人的話,誰都想要踩一腳。
“陳總,你這是公報私仇,當初簽合同,讓我過來工作的時候,可沒說干了活不給工錢,天底下就沒有這個道理的,那合同誰還記得里頭寫的是什么?而且合同早就不見了,不管有沒有合同,干一天活給一天錢,這是基本的道理,找誰來說,在哪里干活,都是這樣。”徐建新說道。
他很氣憤。
本以為辭工會面對陳浩的挽留,會很麻煩,但陳浩不僅沒有挽留,而且在他提出辭工后,馬上就出了2個新規定,提升了花山飯店職工的收入。
還要扣掉他1月份干的工錢。
這擺明了就是針對自己的。
“如果合同沒有用,那簽合同的作用是什么?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這個道理徐師傅應該是聽過的吧,而且你又不是不識字,你是識字的,合同上面的字有沒有多難,你不會不認識,就一張紙,看上面的內容也花費不了幾個功夫。”陳浩道。
“你手上的合同掉了,不見了,沒有關系,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是一式兩份,你那邊有一份,我這邊也有一份。”
“上面是簽了名字,摁了手印的,抵不了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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