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會計,在這方面記得比較清楚,還記得先前是準備招3個人。
“現在負責接待的人有20多人,這么多人的情況下,有些時候卻還是忙得腳不沾地,3個人會不會太少了些,還是說正式確定的3個人,其他的人繼續工作,只不過不算在生產隊的工作人員里頭?”陳洪興問道。
他看向陳浩,最終拍板確定,還得是要陳浩做主。
“你說的不錯,3個人的確太少了,人少了就忙了,忙的過程中就容易出錯,先前也是我想的簡單的,覺得3個人能應付得過來,所以才定3個人的名額,現在來看,3個人的名額肯定是不夠的,再增加2個吧,5個人,成立一個接待組,就不叫接待處了。”陳浩點頭。
“咱們是生產隊,有些用詞還是要謹慎些,不要太過張揚,免得遭人非議,除了5名正式的工作人員,另外再招10個臨時的。”
“每名正式的接待工作人員帶2名臨時的同志,你們覺得怎么樣?”
一共就是15個人。
雖說比現在20多名要少些,但也夠用了。
“15個人也足夠用了,不過正式的和臨時的有什么區別,是在工資待遇方面有差別嗎?”陳洪興問道。
臨時工早就有了。
最早在1954年,勞動部門發布的《關于建筑工程單位赴外地招用建筑工人訂立勞動合同辦法》,這個里面就明確規定了臨時工的概念。
陳浩這會兒提出來,并不是第1個。
從建筑行業開始,后續很多單位和部門都招收臨時工,像是大煉鋼那會兒,全民大生產,好多城鎮的單位為了完成進度,為了把量提升起來,勞動力不足,就從農村招。
很多農民在那會兒進了城,到了單位里頭工作,但這些進城的農民大多實際上是臨時工,想要簽固定工的合同很難很難,只有少數的幸運兒最終留在單位工作,成為了固定工,其他的人等到這股熱潮過去后,又返回了農村。
這些其實也都臨時工。
甚至為了禁止招收臨時工,還出臺了一些文件,像是1962年頒布的《國營企業使用臨時職工的暫行規定》,這里面就臨時工的范圍是臨時性、季節性的工作,不能轉為長期職工,也就是不允許轉為固定工。
“工資的多少看崗位,崗位如果一樣,工資就一樣,福利待遇方面也都一樣。”陳浩說道,“但正式工簽訂正式工的合同,臨時工簽訂臨時工的合同,合同不一樣,如果想要辭退正式工,必須得要隊委成員一起開會,最終達成一致的意見才能行。”
“臨時工則不一樣,具體負責這方面工作內容的領導,就能直接決定臨時工的去留。”
他看著陳洪興,“接待的工作主要是你在負責,所以臨時工的去留,你一個人決定就能行。”
這實際上是在給陳洪興權力。
但這樣的權力不只是陳洪興有,包括陳浩,以及隊委其他人也都有,每個人都分管一攤,每一攤工作肯定都會有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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