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震有些錯愕,接過契約文書一看,瞠目道:“這,這是誰寫的契約?”
陸三源似乎早就有了準備,從袖子里拿出了十幾份契約,遞了過去:“自洪武六年三大院建立開始,契約范式便確定了下來。當年的知縣,也就是如今的鎮國公,特別添加了這些條款,并明白無誤地印在了契約文本之上,此契約,已執行十三年!”
師爺嚴玉笏趕忙接過契約看了看,咬牙道:“怎么,三大院是句容的三大院,縣衙還不能干涉了?”
縣丞王子芳看過,當即補了句:“這是你們與駱通判之間的契約,與呂知縣沒有關系,要賠償,你們去找駱通判!”
何四方呵了聲:“此差矣,這契約簽下的是句容知縣,用的也是句容知縣大印,定錢進入的是句容庫房,貨出了問題,我們自然只能找縣衙討要。要么保證恢復供貨,要么按照契約賠償,就這么簡單!”
陸三源放下茶碗:“若是縣衙不受理,我們也可以拿著契約去應天府,甚至也可以去刑部,問問朝廷,這契約簽下了,到底還有沒有約束力!”
呂震額頭有些冒汗。
想起來了,駱韶交接的時候,確實說起過庫房里存有三大院的契約文本,但是自己也沒去翻看翻看啊,誰知道還有如此多條款?
縣衙干涉,失去供貨能力也要賠償?
娘的!
這份干涉是什么意思!
顧正臣當初為何偏偏加了這么一條,這不是徹底捆綁了縣衙的手腳嗎?
難不成,他早在建立三大院之初,就預想過縣衙有朝一日會看不慣三大院的存在,會親自出手毀了三大院,所以直接在契約里添了這么一句,給三大院施加了保護?
顧正臣!
他的心思到底周密到了何等地步,這種小事也考慮到了?
陸三源、何四方點頭。
沒錯,當年顧正臣確實擔心產業之路被人斷絕,也許是出于對駱韶的不信任,索性設置了一套規則,除了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分離,還有就是為了避免縣衙干涉,導致三大院夭折。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縣衙就失去了對三大院的徹底控制,縣衙若是當真不想要三大院,完全可以提前半年,停止新增訂單,完成手中所有訂單之后,沒了新進來的訂單,自然就名存實亡了。
所有權在縣衙手里,所有訂單的契約簽訂都需要縣衙用印,你不用印,這訂單就不能生效,人家也不會投入四成之高的定錢,這份定錢之所以給的多,就是因為簽約對象是縣衙,不是某個會跑的人!
呂震看著這些契約文書,只感覺自己還是太過蠢笨,為了達到目的,證明自己,有些不擇手段,太過心急了!
現在好了,掉坑里了!_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