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特區成立警察部隊和保安部隊,管理權歸屬于特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最高負責人為部隊統帥。
第六條:特區將制定民事、刑事和經濟三部基本法律,規范特區各項事務。
第七條:特區實行金融獨立,設立特區海客銀行,發行特區貨幣。銀行創始股東為全體海客成員。特區其他居民經管委會批準也可成立銀行,參與貨幣發行業務。
第八條:特區實行經商、辦廠、務農等自由的經濟政策,鼓勵有能力的居民自主創辦實業,并由海客提供技術支持和市場指導。
第九條:特區保障論、出版、集會自由,但不得危害特區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十條:特區實行義務教育制度,所有適齡兒童必須接受基礎教育。
......
這份看似簡單的管理條例,卻蘊含著劃時代的意義。在討論土地政策時,李明遠起初對"土地贖回"感到困惑,但在林瀾解釋這將有助于規范土地使用、避免土地兼并后,他立即表示支持。關于金融獨立的條款,錢前易提出了發行與白銀掛鉤的特區貨幣的建議,既保持了貨幣穩定性,又為未來的金融體系奠定了基礎。
最令人振奮的是義務教育條款的加入。林薇薇在會上動情地說:"教育是改變命運的關鍵。我們要讓特區的每一個孩子都有讀書識字的機會,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解放。"
管理條例頒布的當天,特區政府在筲箕灣廣場舉行了簡樸而莊重的儀式。李明遠作為特首宣讀了條例內容,臺下聚集的島民們雖然不能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含義,但從海客們莊重的神情中,他們感受到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
"從今天起,我們港島特區的每一個居民,都是平等的人。"李明遠的聲音在廣場上空回蕩,"我們的子孫后代,都將享有讀書識字的權利,我們的財產將受到保護,我們的聲音將有人傾聽。"
人群中響起竊竊私語,一些老人擦拭著眼角的淚水。在這個等級森嚴的時代,這樣的承諾如同驚雷般震撼人心。
夜幕降臨,特區政府辦公室內依然燈火通明。宋輝宗正在起草三部基本法的框架,錢前易在規劃銀行體系建設,林薇薇在制定義務教育實施方案。每個人都在為這個新興的特區貢獻著自己的智慧。
林瀾站在窗前,望著遠處星星點點的燈火,對身邊的蘇銳說:"我們今天播下的種子,或許要很久以后才能開花結果。但重要的是,我們開始了。"
蘇銳點頭道:"是啊,這不僅僅是一部管理條例,更是一個承諾,一個關于公平、正義和進步的承諾。"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