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紫禁城的雪剛停,御花園的梅枝上還凝著冰晶,聞詠儀卻在景仁宮召見了鑲黃旗宗室的福晉們。席間,一位福晉悄悄抹淚——她的女兒、十七歲的完顏氏,被家族指定嫁給三十歲的蒙古郡王,郡王不僅年長,還素有“嗜賭”之名,完顏氏得知后整日以淚洗面,甚至想尋短見。
“女子的終身大事,怎能只看家世、不看心意?”聞詠儀握著福晉的手,語氣帶著幾分憤慨。自推行禁裹足后,她便留意到宗室女子的另一個困境:婚姻全由家族做主,不少女子嫁入不合適的人家,或受冷落、或遭虐待,卻連反抗的余地都沒有。“我想聯合禮部,搞一個‘宗室女子婚姻自主’試點,讓適齡女子能自己相看婚配對象,你覺得如何?”
福晉眼中瞬間亮起光,連連點頭:“若能這樣,我家完顏氏就有救了!求娘娘務必促成此事!”
次日,聞詠儀便帶著靈瑤前往禮部衙門。禮部尚書周培公聽聞來意,起初面露難色:“娘娘,宗室婚配歷來由家族與宗人府定奪,講究‘門當戶對’,若讓女子自主相看,怕是會亂了規矩,宗室王爺們也未必同意啊。”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聞詠儀遞上一份《宗室女子婚配現狀折》,上面記著近三年因包辦婚姻郁郁而終的宗室女子有七人,被夫家休棄的有十二人,“周大人,您看這些數字——若婚姻能讓女子自己選,她們何至于落到這般境地?皇上常說‘務實為民’,宗室女子也是大清的子民,她們的幸福,難道不是‘務實’的一部分嗎?”
她頓了頓,又補充道:“咱們先搞試點,只針對鑲黃旗、正白旗的宗室女子,年齡在16-20歲之間,若家族指定的婚配對象女子不滿,可向禮部申請自主相看。試點期間,所有流程由禮部與后宮共同監管,絕不亂了章法。”
周培公看著折子里的案例,又想起康熙近日對后宮改革的支持——禁裹足之事不僅沒遭反對,還被康熙稱贊“破除陋習、體恤女子”,便松了口:“娘娘所極是,只是此事需皇上默許,臣才能著手安排。”
聞詠儀早有準備,當日便入宮向康熙奏報。康熙看著她遞來的試點方案,笑著說:“你既為宗室女子著想,又懂‘試點推進’的分寸,朕準了。若有宗室王爺反對,你便說是朕的意思——女子能自主選夫,家庭才能和睦,宗室才能安穩,這是好事。”
有了康熙的默許,禮部很快與后宮達成共識。靈瑤則連夜起草《宗室女子婚配試點章程》,將流程細化為四步,確保既尊重女子意愿,又不失宗室體面:
1。申請階段:女子若不滿家族指定婚配,可由生母或祖母陪同,向禮部提交“自主相看申請”,需寫明不滿的理由(如對方品行不良、年齡差距過大等),并附上家族指定的婚配對象信息。
2。篩選階段:禮部聯合宗人府,根據申請人的家世、品行,篩選出3-5名“候選對象”——候選者需符合“家世相當、無不良記錄(嗜賭、家暴等)、年齡差距不超過五歲”的標準,且需本人同意參與相看。
3。相看階段:每月初一、十五,在御花園的漱芳齋舉辦“賞花相看會”,申請人與候選對象可在長輩(申請人的母親、候選對象的父親)陪同下見面,可交談半個時辰,了解對方的喜好、品行;若女子對候選對象不滿意,可申請禮部重新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