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依法處理!
張大海沒轍,只能不情不愿地把卷簾門完全拉開,讓幾人進去。
金店里還沒開燈,只有窗外的晨光透進來,照得柜臺里的首飾泛著冷光。
柜臺還保持著被劫后的樣子,角落空蕩蕩的
。
那里原本擺著那個鍍金佛像,現在只剩下一塊擦不掉的印記。
王科長和工作人員先走到柜臺后的小房間,那里放著張舊辦公桌,抽屜里堆著賬本和單據。
王科長打開最上面的抽屜,翻出一本泛黃的賬本,手指在頁面上劃過:“張老板,這是你去年的用工記錄?上面只寫了‘保安
1’‘保安
2’,沒有姓名、身份證號,也沒有入職和離職日期,這不符合規定。”
小張也湊過去看,指著賬本上的空白處:“我們之前問你‘虎子’的信息,你說沒登記,現在看來,你店里所有前任員工都沒有登記信息,這已經阻礙了我們對劫案的調查
。”
“‘虎子’有可能了解金店的情況,甚至可能跟劫匪有關,沒有他的信息,我們怎么排查?”
“我,
我那不是忘了嘛!”
張大海有點慌,搓著手辯解,“那些保安都是朋友介紹來的,說不用登記,我就沒當回事。‘虎子’也是,干了三個月就走了,我哪知道他跟劫匪有關?”
“再說了他就是跟劫匪有關,這不也應該是你們調查嗎?!”
“老子是損失者,你們在這調查我,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王科長又翻出另一本工資發放記錄,上面只有現任兩個保安的簽名,其他的地方都是空白:“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你店的前任保安,你沒給他們交社保,也沒簽合同,現在他們要是投訴你,你不僅要補繳社保,還得付雙倍工資。”
他合上賬本,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遞給張大海:“現在,我們根據你的違規情況,對你作出以下處罰:第一,罰款人民幣五千元;第二,限你十五日內補簽所有在職員工的勞動合同,并為他們補繳社保;第三,限期提供所有前任員工的身份信息,配合警方調查。如果你拒不執行,我們將依法對你進行行政拘留,并處以更高額的罰款。”
張大海接過《行政處罰告知書》,手指抖得厲害,紙上的字都看不清楚。
他突然把告知書往桌上一摔,指著小張和王科長的鼻子,聲音氣得發顫:“草他罵了隔壁的!你們瘋了?!老子是受害者!店里被搶了佛像,損失幾千塊,你們不幫老子找劫匪,反而來罰老子的錢?”
“還要拘留老子?你們這群飯桶,拿著納稅人的錢,不干正事,就會欺負老百姓!”
小張臉色一沉,往前一步,語氣嚴肅:“張老板,請你注意辭!我們調查劫案一直在推進,同時,查處你的違規用工行為,也是依法辦事。你所謂的‘欺負老百姓’,是你自己違反了法律規定
。”
“《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不是擺設,所有用人單位都得遵守,不管你是不是受害者。”
“你說你沒登記員工信息是‘忘了’,但這已經導致我們無法及時排查‘虎子’的線索,間接影響了劫案的調查進度。”
小張繼續說,“另外,你不給員工簽合同、不交社保,是在侵害員工的合法權益,那些保安干了活,卻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你這是在違法,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