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月三日。烏魯木齊市看守所。
阿里木。
他瘦了。臉頰凹下去,顴骨突出來,眼窩深陷,像是被什么東西從里面掏空了。管教說可以寫信,他要了紙和筆。
第一張紙寫廢了。第二張也是。第三張寫到一半,眼淚滴下來,字跡洇成一團。
第四張紙上,他終于寫下了第一行字:
“艾爾肯,我的兄弟。”
筆停在那里,停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從高處的小窗透進來,在水泥地面上投下一小塊光斑。阿里木盯著那塊光斑看,想起了莎車老城區的陽光。
那時候的陽光也是這樣,斜斜地照進巷子里,照在兩個光腳跑來跑去的男孩身上。
(2)
“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嗎?”
阿里木在紙上寫道。
“一九九四年。我四歲,你四歲。我剛從和田來喀什,跟著舅舅住在莎車老城。父母都沒了,那時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孤兒,只知道餓。”
“你從巷子那頭跑過來,手里拿著半塊馕。熱乎的,剛出爐的那種。你看見我,停下來,問我叫什么名字。”
“我說阿里木。”
“你把馕掰成兩半,給了我一半。”
“就這樣,我們成了兄弟。”
阿里木寫到這里,手開始抖。他放下筆,把臉埋進掌心里。
管教從門上的小窗看了一眼,沒說話,走開了。
(3)
他繼續寫。
“你父親——托合提叔叔——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我不是說漂亮話,艾爾肯,你知道的,我從不說漂亮話。”
“他資助我上學。從小學到中學。他說,阿里木,你聰明,你要讀書,讀出來,將來給咱們維吾爾人爭光。”
“我記得他的手。粗糙,厚實,掌心有繭子。他摸我腦袋的時候,我就想,如果我父親還在,是不是也是這樣的手?”
“后來他犧牲了。處置暴恐事件。你打電話告訴我的時候。我把自己關在宿舍里哭了一整夜。”
“我沒能回來參加葬禮。你說沒關系,等我回來再去看他。”
“可是我回來的時候,已經不是原來的我了。”
(4)
紙上的字越寫越潦草。
“你想知道我是怎么變成這樣的,對吧?”
“那就讓我告訴你。”
“在國外的第二年,我被人打了。三個白人,在酒吧門口,沒有任何理由。他們罵我是恐怖分子,讓我滾回自己的國家。我報警了,警察來了,問了幾句,走了,沒有任何結果。”
“第三年,我的導師把我的研究成果署了他自己的名字。我去申訴,學院說證據不足。我找律師,律師說贏面不大,費用很高。我放棄了。”
“第四年,有人來找我。一個溫和的中年人,自稱是文化交流機構的工作人員。他請我吃飯,聽我訴苦,跟我講維吾爾族的歷史和苦難。”
“他說,你在這里受的委屈,不是你的錯,是那片土地的錯。”
“我信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