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將肉放在水里。
還放了蔥姜蒜,還倒了一點點白酒。
這酒是她在廚房找到的,散白,她聞了下,味道很嗆,應該是高度酒。
所以她只倒了一點點。
沈明征在一旁看著她,時不時的挑眉。
他不太懂她這樣做的目的。
丁一一看出他的疑惑,邊做邊給他講解:首先將肉焯水,可以去除肉里面的雜質和血水,也能去腥。
這樣做出來的紅燒肉口感更好、也更美味。
她知道,在這個年代家家戶戶條件不好,吃肉比較少,也不太擅長做肉,有些人家做肉菜不焯水,就算焯水,上面的浮沫也舍不得撇掉。
水開口,丁一一將上面的浮沫撇干凈:這浮沫吃了對人體不好,而且有一股鐵銹味,影響肉的口感,所以要倒掉。
然后她將肉撈出來,改刀切小塊,再將鍋里的水舀出來。
將小塊肉放進鍋里煸炒,炒至金黃色,將肉盛出。
接著是炒糖色、然后再煮燉
。
她用的是剛才盛出來的煮肉的水來煮燉,原湯化原食,這樣不僅美味,還有營養。
丁一一做的很快,沈明征在一旁看著,時不時的添點柴火,其余時間都在看她,眼里有化不開的情緒。
一個人經歷過生死后,真的會有這么大的改變嗎
丁一一察覺到了他打量的視線,當做沒看到。
反正他沒有證據證明她不是原主。
不管她的變化多大,他都只能是猜疑。
直到濃郁的肉香味傳來,沈明征才回過神來。
他從沒聞過這么香的肉味,明明昨天他從食堂也打了紅燒肉回來,卻不是這個味道。
由于是在院子外面做的,這股香味傳到了周圍的鄰居家,好幾戶都出門查看。
當看見沈明征端著一盤紅亮誘人的紅燒肉進屋時,大家都咽了咽口水。
沒想到沈明征不僅沒打丁一一,還給她干活
接著丁一一又做了一道黃瓜炒雞蛋。
味道也很香,因為她放了很多油。
炒雞蛋必須要多放油才好吃。
在沈明征看來,她至少放了五頓飯該用的油量。
主食是之前剩的饅頭,在燉紅燒肉的時候已經放在鍋蓋上熱過了。
當兩人坐在桌前吃飯時,沈明征看著丁一一做好的菜,仍覺得不可思議。
記憶中盛氣凌人的資本家大小姐,可是從來不下廚房的,她那雙寫字的手,居然會為他做飯
快嘗嘗看。丁一一催促著。
其實丁一一不抱太大希望,畢竟家里的調料不是很全。
可是當她嘗了一口后,那味道連她自已都驚呆了。
很好吃!
這個時代的豬是沒有喂過飼料的,吃起來就是和后世的飼料豬肉不一樣。
沈明征夾起一塊肉嘗了嘗,也被這口味驚艷了。
他從沒吃過這么好吃的紅燒肉。
接著,他又嘗了口黃瓜炒雞蛋,依舊是他吃過最好吃的一次。
怎么樣丁一一想聽他的評價。
沈明征用力點點頭:很好吃。
丁一一滿足的笑了,原來廚藝被認可是一件這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她去廚房拿了兩個碗出來,往其中一個碗里夾了大半碗的紅燒肉,另一個碗里夾了大半碗的黃瓜炒雞蛋。
丁一一將碗放在一邊:這些留著給小軍吃吧。
沈明征意外的看著她。
不用這樣看我,我不是看你面子,而是看在他死去的爹的面子上。
沈明征:。。。。。。這話怎么聽著這么別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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