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看守所內,潘總聽了王律師的講述后人都麻了。
“那踏馬都是我賺的錢,她在那里猶豫個屁啊,告訴她,給一百五……不,給兩百萬,一定要讓對方答應!”
“我是一天都不想在這破地方呆了。”
“她要是再啰嗦,我出去了打不死她!”
潘總滿臉憤怒地吼道,他一個大老板什么時候受過這罪啊,進來的時候大通鋪已經排滿了,他睡在了地上!
就這,身邊都擠得都是人,一個人也就那么幾十厘米的寬度,那別人超線了怎么辦,要么自己忍著,要么喊管教來,這是規定。
為了避免雙方因為這些事起爭執。
但實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更不用說磨牙放屁的人比比皆是,而且看守所內也有自己的一套規則。
每天除了放風時間就是靜坐,他是真的頂不住了,只要花錢能暫時出去,那也行。
而且,潘總現在更覺得害怕,他費盡心思無非就是為了賺錢,結果現在他自己都進來了,妻子卻在那里不想給錢。
這萬一以后還有事咋辦……所以錢得賺,但必須得握在自己或者一定會救自己的人手里才行,不然天知道會發生什么。
王律師點點頭“好的潘總,我這邊制作了會見筆錄,您等會看看有沒有問題,沒問題的話簽個字。”
在看守所會見時候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是不能錄音的。
所以有的時候為了確認,律師會制作會見筆錄讓嫌疑人簽字。
當然,你的會見不受監視,但如果搞筆錄而且要帶出去,那需要看守所的審查,確定沒有泄露案件信息的情況下才會允許你拿出去。
一個小時后,王律師走出看守所,撥通了電話。
“喂劉女士,對我剛剛見完你丈夫,潘總的意思是這樣的……”
王律師一個字沒變,把潘總的話給復述了一下,語氣甚至都是一樣的。
那邊的劉女士頓時呆住了“老潘真這么說的?給兩百萬?他瘋了吧他,給一百萬不就行了嘛,為什么要給這么多!”
這次的王律師都懶得說其他話,只是道“劉女士,話我給你帶到了,具體給不給那也不是我能決定的。”
“如果你不信,那我這里還有會見筆錄,上面有你丈夫簽的字和手印,你可以自己去申請鑒定。”
劉女士沉默了,想了半天還是道“王律師,我給,我給還不行嘛,不過要是老潘沒說這話,那……”
“說穿了你還是不信,那你來找我吧,筆錄就在我這,自己拿去看,我什么都不說了。”王律師也很是不爽道。
最終劉女士沒辦法了,只能答應下來。
時間來到了第二天,孫依玲這邊再次接到了王律師的電話。
“啊?兩……兩百萬?確定可以給這么多嗎?”
之前好像說的是一百一十三萬吧,那也是勝訴后可以執行的數額。
結果沒想到對方現在居然直接翻了個,說明真的有錢,之前就是故意不想給!
手機中王律師的聲音小響起“當然可以給了,我們可以找公安民警來出面然后給錢,你這邊出具諒解書。”
“孫女士你看這樣如何?”
孫依玲這次沒有猶豫直接道“可以,那沒問題。”
又是一個上午,在長花區分局以及周云等人的見證下,孫依玲和潘總的妻子簽訂了刑事和解協議。
兩百萬到賬!
公安機關門口,看著銀行卡上的數字,孫依玲很高興,但同時又有點悲傷,這些錢是她丈夫用命換來的。
而且如果沒有身邊這位周律師的話,她根本拿不到這么多。
轉身想去感謝呢,就看到那位周律師開口了“已經謝過了就不用再謝,本來我也是收錢辦事的。”
“拿著錢好好把孩子養大,好好過日子吧。”
周云同樣很感慨,這個案子不算大,但是在他做過的案子里也算最復雜的一個了。
歷經七次訴訟和仲裁程序,這才勝訴,執行階段又費了老大功夫才終于拿到錢。
這還不算保險的那些訴訟。
總得來說就是,維權難,維權真的難。
告別了孫依玲,周云緩步回了酒店,案子做的差不多了,接下來就是要制作視頻了,可以預見的是,這次的視頻會很長……
另一邊,孫依玲回了家,把短信給段立偉父母看。
“爸媽,那位周律師幫我們要到錢了,兩百萬!”
段立偉的父母看著那短信,眼淚往下掉,兒子沒了,好在終于拿到了一些錢,那位周律師真的可以說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
要是沒有周律師,往后的日子真的不知道怎么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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