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經來到了兩天后,孫依玲剛剛下班回家,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喂,對我是孫依玲,嗯,你找我有什么事嗎?”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制的。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制的。
這估計就是來找自己商量那個賠償的事呢。
想到這里孫依玲直接開口道“哦王律師是吧,你是來和我談賠償的事吧,周律師已經和我說過了,你直接說吧,對方能給多少錢。”
電話另一邊,律所辦公室的王律師聞笑道“哦,原來周律師都已經和您說了,那我就直接點,潘總的家屬準備給您把那一百一十三萬多都執行了。”
“然后就是您這邊能不能給出一個諒解書呢?”
聽到這話,孫依玲頓時笑了,說實話,有時候她真的不知道對面這些人,這些老板到底是怎么想的。
你說他們有沒有錢,當然是有錢的,用屁股想都知道有錢。
周云之前給她說過,這么多次的訴訟,對方同樣請了律師,對方為此支出的律師費都不少了,好幾萬肯定有。
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拖著,拖的她絕望之后,再調解,討價還價,花點小錢來解決問題。
但是到了現在,人都已經進去了,還在這討價還價?
這是真的讓她理解不了,要錢不要命是吧。
想到這里,孫依玲直接道“把那個賠償給了,然后要諒解書是吧?”
“你們如果是這么想的,那就不用談了,該咋辦咋辦吧,就這樣,掛了。”
說完,孫依玲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掛了電話,現在她可以說是無條件信任周云。
既然周律師說除非多給錢才答應,那就必須得多給錢才行,不然就直接判,反正后面肯定能要到那筆錢。
電話另一邊,王律師還想再說什么,然而他只能聽到手機的忙音。
忍不住嘆口氣,王律師感覺很煩,之前就說了,要諒解書就大氣一點,多給點錢,直接一次性到位了,別討價還價。
結果沒想到,那位潘總的妻子都這個時候還想著省一點,不是你這時候了怎么省啊。
醞釀了一下情緒,然后王律師撥通了電話。
“喂劉女士,嗯不忙吧,哎給你說個事,就諒解書那個,人家根本就不答應,對,我這邊話還沒說完呢,她就說了,說我們要只想把賠償給了就要諒解書,那就不用談了。”
“對然后就掛了電話,我又打了幾次,人家都不接。”
潘總家里,被稱為劉女士的女人皺著眉頭道“不是這女的什么情況啊,那她覺得這不行好歹給個價是吧,直接掛電話算什么啊。”
聽到這話,王律師再也忍不住了“劉女士,現在是你丈夫被抓了,你們是求著人家的,所以咱就別說這種話了。”
“這不是做買賣,這是求人家諒解呢。”
反正有那么一瞬間,王律師甚至都感覺這位劉女士是不是很想讓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么就這么摳門呢。
明明里面的潘總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多給錢,一定要拿到諒解書,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這位劉女士呢,找自己的時候很著急,看得出來很擔心丈夫。
但是只要一談到錢,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樣,各種摳,絲毫看不清形式。
這種情況王律師也不知道怎么辦,按道理來說他應該聽當事人的話,也就是里面那位潘總的。
但是,潘總還在看守所,也沒這本事掏錢,所以只能指望他老婆。
實務中像是這種家屬和嫌疑人意見不一的情況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要不要退(賠)款。
做刑辯律師的一般都遇到過這種情況,一些經濟類案件,公安機關不給取保,就是要讓你盡快退賠。
嫌疑人是很想退賠的,最起碼退了之后就可以取保,人暫時就能出來,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屬沒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賠,這種情況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絕對值的話也不少,畢竟我們國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賠這種情況,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畢竟在里面和外面的感受是不一樣的。里面的想著趕緊出去,外面的想著能省點就省點,萬一花了錢沒用咋辦。
那么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律師該怎么辦,聽誰的。
沒能力退賠那沒辦法,律師總不能說你去賣房子或者干嘛,那肯定不行,律師只能告知法律風險。
那如果有能力退賠但就是不給咋辦,還是那句話,律師不是保姆,盡到充分告知義務就行,這個是為了規避自身的法律風險。
嫌疑人在里面,就算做了決定也執行不了,所以能執行的就是外面的家屬。
法律上對這個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說,指定法律法規的人可能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就只能按照實際情況來,誰拿著錢,聽誰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證據留好,免得以后麻煩。
手機里劉女士的聲音響起“那……王律師,我先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王律師便準備再去見見潘總了,必須把情況告訴他。
不是我不想幫你,是你老婆那里卡住了,不愿意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