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縱使該行為確實程序違法,但在當時,孫偉濤也不應該采用暴力的方式進行反擊,而應該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權益……”
孫晨輝聽得都想罵人了,但他卻不知道怎么罵。
這就是為什么說-->>法律人的罵架比較高端,因為你很多時候都想不到怎么去罵,你要罵的有道理才行。
周云等對方說完,允許開口后便道:“第一,程序違法就是行政行為違法,判決書說的很清楚。”
“我就不說程序對于行政行為的重要性了,就算按照對方的觀點,在當時的情況下,該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到了孫偉濤的合法權益!”
“這里的時間節點需要考慮到,當時的孫偉濤也不可能想到之后的賠償,他只知道,有人要拆他的房子,而且沒有給一分錢!”
馬若綺面無表情。
周云則是繼續開火:“第二點就很可笑了,當時相關部門的行為已經是侵權了,憑什么孫偉濤不能進行反抗,難道就因為是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的權力是哪來的,是誰授予的,難道不是普通人授予的?合著行政機關不管合法還是非法的行為,普通人都只能受著對吧?”
“來,這位代理人,你說說,是不是普通人只能受著?”
對面,原本面無表情正在裝冷酷的馬若綺已經目瞪口呆了。
她是做夢都沒想到對方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這人是腦子有毛病吧,這些話也是能在法庭上說的?
你今天都能問出權力是誰授予的問題了,明天你說什么我都不敢想!
關鍵是你說這些話對于案件的影響基本上沒有,法官難道不知道嗎,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但偏偏她現在還沒辦法反駁,因為對方說的都是非常“正確”的話。
權力是誰授予的,人民啊,最起碼在這種場合下,沒人敢否認這一點的。
別說她這個律師了,上面敲錘的那個也不敢否認!
所以就尬住了,馬若綺猶豫著不知道怎么說。
終于,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申請方代理人,不要再說無關的話,警告一次,再說就驅逐出去!”
周云這邊表現的很乖巧,直接點點頭表示自己不會再犯了。
唉,重生之后怎么就脾氣這么爆呢,聽到離譜的話就忍不住。
主要是“就算非法行政行為,那也不能反抗,只能在后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這句話,真的讓他想罵人!
為什么,因為法律途徑維權要成本的!
這次也就是他了,不然行政訴訟外加刑事再審,沒個幾萬塊真的下不來。
平時在網上那人人都是年薪百萬,豪宅豪車,但大家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清楚的,幾萬塊對于普通家庭來說真的不是小數目。
你可能月入過萬,但你月收入和你每個月能攢下的錢不是劃等號的。
審判長隨即問道:“被害人代理方,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馬若綺趕緊集中注意力,又開口道:“我還有一點,好,我們就算當時的行政行為確實有問題,那孫偉濤就能那樣反抗嗎?”
“當時只有我的三個當事人去帶離孫偉濤,結果孫偉濤持械進行了攻擊,導致我的三個當事人輕傷。”
“就算不是妨害公務,那也應該是故意傷害罪!”
這算是她的撒手锏了,是結合了一審張法官的意見來切入的點。
對,你可以反抗,但你持械把三個城管隊員打成輕傷,這難道不應該判刑?
孫晨輝再次開始緊張了,周云卻是不慌不忙道:“當然不應該是故意傷害了,這不是犯罪,這是正當防衛!”
話音落下,一邊的孫晨輝都看向了周云,臉上帶著驚訝。
馬若綺更是懵逼,這……這都能是正當防衛?你是真的敢說啊。
周云則是依舊淡然:“刑法第二十條規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里面很明確的說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是正當防衛!”
“根據一審刑事判決書,當初進入房間的是三個城管隊員,而在外面還有大概幾十個人,除此之外更有鏟車勾機等拆遷設備!”
“那么,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全面看待這個情況,只要自己被強行帶離,那價值幾十萬的房子就要被非法侵害!”
“所以盡管我方當事人持械攻擊,但完全沒有超過必要限度,應當為正當防衛!”
“還是說,幾十萬的房子都不值得去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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