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壩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城區中隊辦公室外,祝金令站在走道上掛斷黃文慶的電話,望著樓外的傾盆大雨出神。據黃文慶所說,項標已單方面與羅鴻和解,而羅鴻依舊在醫院躺得死死的,半點破綻也未露出。
他轉身走回辦公室,隊員們皆在埋頭工作,唯有小黑板上的案件線索圖格外醒目。
祝金令的目光落在,出租兇殺案的脈絡清晰浮現:楊昶、劉啟銘、王良輝三人乘坐死者熊某的出租車,抵達三國田后將其殺害,搶走財物,隨后就近取用稻田里的稻草焚尸——先把尸體放進車內,再用稻草塞滿車廂點火。因三人搬運稻草,農田里留下了雜亂,大小不一的腳印,印證了兇手確為三人。
出租車搶劫兇殺案發生后不到一星期,三岔河焚尸案接踵而至。三國田位于天生橋上半路段,與三岔河相距不足四百米,海拔比三岔河高出一百米。
僅僅三天后,楊昶、劉啟銘、王良輝三人搭乘項標的黑車,雙方在高速公路上爆發激斗,項標被逼無奈制造事故,楊昶、劉啟銘當場死于車禍,王良輝則不知所蹤。
根據項標的口供,當時王良輝先用石頭砸死楊昶,再奪過項標的短刀殺害劉啟銘,搶走他兩千多塊錢后逃離現場,至今杳無音信。緊接著,縣城黑車隊與省城黑車隊的較量也浮出水面。
云a-qa17**,第一起命案的車牌號,車主正是羅鴻。
如今可以確定,羅鴻去而復返的目的是尋找徐立麗——他并不知道徐立麗已遇害,更不清楚申孝辛使用的是套牌,才誤將掛著云h-46**車牌的張雪涵列為目標。這也從側面印證,徐立麗是聽從羅鴻的計劃,登上了申孝辛的車。
羅鴻的疑點始終懸而未決:他是故意讓徐立麗送死,還是純屬意外?只有他知曉王菊的下落,可他如今躺在醫院,警方暫無辦法強行迫使他吐露實情。
云h-46**,第二起命案的套牌車牌號,真正車主是申孝辛。
案發后,他立刻出售舊車、購置新車,顯然有銷毀犯罪證據的嫌疑,但經黃文慶調查,舊車上并未發現可疑痕跡,或許已被徹底處理干凈。當時申孝辛身在省城,本有充足時間出逃,卻選擇返回金壩縣——這與出租兇殺案的三名兇手如出一轍。
申孝辛是主動到縣公安局配合調查的,據他供述,當時車上的徐立麗確實假扮成了王菊,這正是羅鴻意圖栽贓陷害的鐵證,也說明申孝辛從未見過王菊,更不知其下落。
徐立麗的死因愈發撲朔迷離:申孝辛殺害她的動機遠大于羅鴻,而羅鴻殺害王菊的動機則比申孝辛更強烈。唯一無法解釋的是,兩起案件的焚尸地點與手法為何完全一致?
如今申孝辛因套牌案被限制自由,形同畫地為牢。
想到這里,祝金令在申孝辛對應的線索欄添了一句:“申孝辛稱殺害徐立麗的兇手并非羅鴻。”盡管只是單方講述,尚未核實,但這句話對整個案件的沖擊極大,令人匪夷所思。
若申孝辛所屬實,真兇的作案邏輯便有了合理推演:兇手當時必定在場,并且親眼目睹了羅鴻殺害王菊并焚尸的全過程,才刻意選擇同一地點、用同樣手法殺害徐立麗。可他為何不報警?
一個名字突然在祝金令腦海中浮現——項標。
申孝辛與羅鴻的仇怨,絕未到sharen焚尸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