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繼承并發展了子思的思想,以“性善論”為核心,構建了從人之心性通達天道的具體路徑,是先秦儒家“天人合一”最系統的闡述者。
-他提出“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人通過充分發揮本具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等善端(“盡心”),便能理解自身善良的本性(“知性”);而人性源于天,因此知性即能通曉天道(“知天”)。
-進一步,孟子主張“上下與天地同流”(《孟子·盡心上》),認為人通過擴充善性、踐行仁義,可使自身行為與天道相合,實現“天人”在價值與境界上的合一,凸顯了“心性即天道”的內在統一。
4.荀子:“天人相分”與“制天命而用之”的辯證合一
荀子的天人觀看似強調“分”,實則是對儒家天人關系的另一種補充,仍屬“合一”體系內的辯證視角。
-他提出“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認為“天”是客觀運行的自然規律,與人的道德善惡無關(“天人相分”);但同時主張“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強調人應在認知天道規律的基礎上“制天命而用之”(利用自然、改造社會)。
-荀子的“合一”并非簡單的“天人性同”,而是通過人對天道的認知與能動實踐,實現“天功”與“人治”的協調(如“禮”的秩序既順應自然又規范人事),體現了“天人在實踐層面合一”的務實傾向。
綜上,先秦儒家的四位代表人物從不同維度構建了“天人合一”的雛形:孔子確立“天為道德本源,人需踐行天道”的基調;子思以“天命即性”打通天與人的本質關聯;孟子以“心性論”提供從人到天的貫通路徑;荀子則以“天人相分”與“制用”補充了實踐層面的合一邏輯。他們的思想共同為后世儒家“天人合一”理念的成熟奠定了核心框架。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