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經典中關于“天人合一”的論述貫穿了從先秦到宋明的思想脈絡,以下從核心經典及代表性文獻中梳理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論述,并結合其哲學內涵與歷史背景進行解析:
一、先秦經典:天人關系的哲學奠基
1.《周易》:三才之道與陰陽和合
-原文: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易傳·說卦》)
“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易傳·文》)
-解析:
《周易》將“天”“地”“人”并列為“三才”,認為三者通過“陰陽”“剛柔”“仁義”的互動形成統一整體。人需效法天地的德行(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使自身行為與自然節律、道德法則相合,體現了“天人同構”的早期智慧。伏羲氏“觀象于天”創造八卦的傳說(《系辭下傳》),更將“天人合一”追溯至文明起源,強調人類對自然規律的認知與效法。
2.《論語》:天命與人事的辯證統一
-原文:
“五十而知天命。”(《為政》)
“天何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哉!”(《陽貨》)
“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述而》)
-解析:
孔子將“天”視為道德秩序的源頭(如“獲罪于天,無所禱也”),但反對對天的神秘化解讀。他通過“知天命”強調人對道德使命的自覺,又以“天何哉”揭示自然運行的規律性,主張人應順應自然(如“釣而不綱”體現可持續發展觀)。這種“敬畏天命”與“盡人事”的平衡,奠定了儒家“天人合一”的實踐基調。
3.《孟子》:盡心知性以知天
-原文:
“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盡心上》)
“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離婁上》)
-解析:
孟子將“天”內化為人性的本質,認為人通過擴充本心的善端(“惻隱之心”等)即可知性,進而知天。“誠”是天人相通的樞紐——天的本質是“誠”(真實無妄),人通過“思誠”(踐行道德)實現與天的合一。這一論述將“天人合一”從外在效法轉向內在心性的自覺,成為宋明理學的理論源頭。
4.《中庸》:誠通天人,與天地參
-原文: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首章)
“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第二十二章)
-解析:
《中庸》以“誠”為核心,構建了“天命—人性—教化”的貫通體系。“天命”賦予人善性,人通過“率性”(遵循本性)與“修道”(修養教化)回歸天道。最高境界是“至誠”者通過“盡性”參與天地化育,實現“與天地參”(即與天地并列為三)的終極合一。這一思想將倫理實踐與宇宙秩序緊密綁定,成為儒家“天人合一”的綱領性表述。
二、漢代:天人感應的政治化闡釋
5.董仲舒《春秋繁露》:天人同構與災異譴告
-原文:
“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深察名號》)
“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立元神》)
-解析:
董仲舒融合陰陽五行學說,提出“人副天數”(人體結構與自然對應)和“天人感應”理論。他認為君主作為“天子”需“法天而行”,若失德則天降災異警示(如地震、蝗災),若行仁政則現祥瑞(如嘉禾、鳳凰)。這一思想雖帶有神學色彩,卻將“天人合一”與政治倫理結合,強化了儒家對社會秩序的干預力。
三、宋明理學:天理與心性的本體論統一
6.張載《正蒙》:氣一元論下的天人合一
-原-->>文:
“乾稱父,坤稱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西銘》)
“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乾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