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遠鉆出蚊帳,活動了一下有些僵硬的筋骨,就著冷水擦把臉。
再看周圍,不少考生頂著一對烏青的眼圈,面色憔悴,哈欠連天,與他的精神煥發形成鮮明對比。
他心中不由再次慶幸自己這次的準備周全。
吃過簡單的早飯,繼續答題。
寫完四書五經題,接下來的論、判、詔、誥、表等文體,對于經歷過岳麓書院嚴格訓練的王明遠來說,難度不大。
核心無非是格式規范、詞句典雅,最重要的是緊扣題目,不失君臣大體,尤其是詔誥表這類代表朝廷或上官口吻的文體,更要體現出應有的格局和氣度。
他下筆謹慎,力求穩妥。
其中一道判詞題倒是有些意思。
案情是:有“孝子”甲,其父生前欠官府稅銀五十兩。父死,甲賣田得銀百兩,卻隱匿不報,拒不繳稅,聲稱所有銀錢都已用于風光大葬其父,還有十幾位鄉鄰聯名作保,證明其確是孝子,題目問如何判理。
這道題的難點在于情與法的沖突。
若強行逼稅,恐遭鄉議抨擊,謂官府欺凌孝子;若放任不管,又恐此風一開,人人借喪葬之名行逃稅之實。
王明遠略一思索,便有了主意。
判詞首先應要求甲提供喪葬費用的詳細明細,并派胥吏核驗其真實性,同時調查本地尋常喪葬的大致花費,以做比對。若發現用度遠超常理或明細有假,即可斷定其名為孝行、實為匿稅,當依《大雍律》懲處,追繳稅款,并酌加罰金,以儆效尤。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