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幾個帽子叔叔就走到陳煊這一桌了。
“你好,我們是宜神區派出所的民警,我們接到報案有一起惡性聚眾斗毆案件需要幾位配合調查一下,跟我們走一趟吧。”
隨后,幾個帽子叔叔就在張馬的指控下,將幾個精神小妹帶走。
陳煊則是看著幾個帽子把精神小妹直接帶走了,他都沒反應過來。
什么聚眾斗毆?誰被毆打了?
……
“你說什么?她們幾個毆打50歲中老年人?”
“帽子同志,這怎么可能?我這幾個妹妹聰明乖巧,怎么可能聚眾斗毆呢?你們一定是搞錯了。”
派出所,陳煊和帽子叔叔溝通,在得知案情之后,陳煊第一反應就是不可能。
我家精神小妹乖巧懂事,怎么到了你們這就成了頑劣成性的嫌疑犯了?
還有報案的那個,他說群毆就群毆啊?
證據呢?前因后果呢?
我幾個妹妹只是精神小妹,又不是精神病,難道還能亂咬人?
帽子叔叔說道:“你先別激動,我們也只是例行調查而已,對方早上是拿著醫院的檢查報告來的,身上確實是有傷的。
報案人既然報案了,而且也說了認識毆打他的人,我們肯定是要配合調查一下的嘛。”
這個帽子叔叔年輕,看上去也就二十多歲的樣子,應該剛畢業沒多久,沒什么職場經驗,也沒練出話術呢。
他三兩句話其實已經無意間透露出很多信息了。
聽這個意思,報案人應該只有傷情證明,沒什么直接證據。
帽子叔叔這邊也只是先立了個案配合調查而已。
陳煊明白了。
他問道:“我什么時候可以見我妹妹?”
帽子叔叔說道:“等做完筆錄吧。”
陳煊沒被張馬指控,所以不是調查對象,只是家屬而已。
而且陳煊猜得沒錯,張馬確實沒什么證據。昨天晚上精神小妹電他那個地方,附近正好沒監控,也沒目擊者,目擊者只看到了張馬第二天早上在花壇里‘睡覺’而已。
如果幾個精神小妹不承認的話,其實報案也沒用,沒證據怎么拘人?
陳煊在派出所里坐了一會,在這等著精神小妹做完筆錄。
……
筆錄室。
幾個精神小妹被分開做筆錄,這是審訊的常見流程,以免串供。
帽子叔叔看著坐在對面的梨晚風,問道:“昨天晚上九點鐘到十點,你在哪?”
梨晚風:“不知道啊,我忘了。”
帽子叔叔:“忘了?”
梨晚風:“叔,你會閑著沒事老盯著時間嗎?我哪知道我九點鐘那會在哪?”
帽子叔叔:“有人報案說你們用電棍電人你知道嗎?傷情證明醫院已經出具了,這是很嚴重的惡性刑事案件,我希望你嚴肅一點配合調查。
如果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將被視為偽證行為。一旦查實后果會很嚴重。”
另一個房間,陳夢初也聽到了帽子叔叔說了同樣的話。
陳夢初:“哦哦。”
帽子叔叔敲了敲桌子:“你不要嬉皮笑臉!”
…………………
免責聲明:劇情需要,無引導行為。
電棍危險請勿模仿,現實大家還是要用文明的方式解決問題。
接受調查時要配合調查,請勿說謊。作者劇情純是針對人渣養父以及體現精神小妹的魯莽和不成熟行為,后續劇情會被教育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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