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就是替自己干活,同時也替自己擔責。
李恪提起茶壺給李泰倒了一盞新茶,淡然地問道:“既然沒看過,你卻是為何?”
“秦勝在阿爺跟前胡亂語,昨夜東宮上下被清理了一番,皇兄也被軟禁到天亮。”李泰眼角微瞇,不悅地說道:“這等背主的狗奴才,少不得要給他點教訓。”
“你倒是護兄心切,可人家未必領情,人家的奴才人家自己不會教訓么?”李恪邊說著話,邊從卷宗里抽出一張紙來,向前一遞:“你只看看這個,便知我為何恨他。”
李泰伸手接過,心里暗嘆,這個三哥真是勾火大師,離間的話說得這么不動聲色、這么自然而然。
“尸格?”李泰看一眼標題,便接著往下看,看著看著手就不自覺地抖了起來,看著看著嘴角就不自覺地緊繃了起來,看著看著心跳就不自覺地猛烈起來,呼吸也跟著變得越發粗重了。
一份尸格看完,李泰的一雙眼睛已經變成了一雙血目,他恨恨地咬牙說道:“剁了他不足以平民憤,我要剮了他!”
剮刑也就是凌遲,民間說的千刀萬剮的意思。
剮刑起源于南北朝時期,但只是有,并不普遍也沒有定為律法。
唐朝基本沒有剮刑,唐朝法定死刑僅絞、斬二種,李恪判的是秋后處斬,這是他權力范圍內的最高判罰。
李恪聞,苦笑道:“我恨不得將他剁碎成泥,奈何刑法當中沒有這條。”
情緒、道理、律法,這是完全不同的三個詞,不管你的情緒有多么的難以壓制,你也得講道理;
不管你的道理多么的冠冕堂皇、多么的自洽周全,你也得守律法。
執掌律法的人如果帶頭突破律法的界線,那么律法便成了權勢者手中的玩物,天下人將再無規矩可循。
今日可因“重罪”濫用極刑,明日便可能因私怨曲解法條,屆時“按律行事”的準則將蕩然無存。
“三哥說得有理。”李泰緩緩地把尸格放到卷宗的上面,一張紙放下去很容易,一口氣壓下去卻難。
李泰氣得面色漲紅,天底下怎么會有這種畜生?九歲的小女娃,他們也下得去手,還不是尋常的作案手段。
阿鸞從頭到腳都是傷,多處骨折,幾乎所有的關節都存在錯位,尸格上每一個字都記錄著一段令人發指的罪惡。
李泰努力地調整呼吸,卻很難平復情緒,他知道李恪說的對,他知道酷刑代表著殘暴,他知道酷刑只能使百姓畏懼,而不能使百姓信服。
他什么都知道,他很理智地知道法外加刑的后果,但是什么道理都不能安撫他憤怒的情緒。
“斬刑就斬刑,我不剮他,反倒賞他個大恩典。”李泰一掌按在石桌上,霍然站起,“四門貼告,三日后法場行刑。我去請皇兄親自監斬,這等殊榮,夠他秦門祖墳冒青煙了吧?”
李恪看不出來秦門祖墳冒沒冒青煙,不過他倒是看出來李泰腦門冒壞水了。
說什么請皇兄親自監斬,你就直說讓秦勝監斬得了唄。
“好,”李恪笑吟吟地站起來,“我會通知阿鸞的親人到場觀刑。”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