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旨意既下,整飭佛門之風,如同凜冽的春寒,瞬間刮遍了大唐的州府郡縣。
由尚書省牽頭,房玄齡、杜如晦、長孫無忌等重臣領銜,禮、戶、刑三部及御史臺精干官員組成的“整飭佛寺專項事務司”迅速成立。章程雖未最終定稿,但初步的清查、登記、限制措施已然雷厲風行地推行下去。
一道道加蓋著三省大印、皇帝玉璽的公文,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發往各道、州、縣。核心要求有三:
其一,全面清查登記轄區所有寺廟、道觀之名稱、位置、建寺年代、供奉主尊。
其二,嚴格核查所有僧尼、道士之度牒。凡無正式度牒或度牒有偽冒、過期者,限期一月內至官府登記補辦,逾期未辦或核查不合格者,一律勒令還俗,遣返原籍。寺觀不得收留。
其三,初步登記寺觀名下田產、店鋪、財物。并嚴令,清查期間,各寺觀不得擅自轉移、變賣、藏匿財產,違者以盜取官產論處。
同時,朝廷頒下嚴令:任何僧尼、道士,不得妄議朝政,不得散布流,不得交結地方官員干預訴訟賦役,不得以任何形式放貸取利、兼并土地。違者,輕則驅逐還俗,重則依律治罪。
長安,作為天子腳下,自然是整飭的風暴中心。
專項事務司衙門就設在皇城之內,日夜燈火通明。長安、萬年兩縣縣衙,以及京兆府,更是忙得腳不沾地,差役四出,敲開一座座或宏偉、或幽靜的寺廟山門。
起初,許多寺廟的住持、長老還心存僥幸,或試圖以“佛門清凈地,不涉俗務”為由抗拒,或搬出與某某王公貴戚、朝中大臣的“香火情”說項,甚至暗中派人攜帶金銀,想要“打點”核查官吏。
然而,這一次,朝廷的決心前所未有地堅決。
負責長安西城核查的萬年縣縣尉,剛收了寶光寺主持遞上的一匣金餅,次日便被御史臺偵知,當天下午就被扒了官服,鎖拿入獄,以“貪贓枉法、妨礙公務”之罪,判了流放三千里。那寶光寺主持及行賄的知客僧,同樣被鎖拿下獄,寺廟被暫時查封。
殺雞儆猴,效果立竿見影。再無官吏敢輕易伸手,也再無寺廟敢明目張膽地賄賂抗拒。
核查工作得以迅速推進。結果,觸目驚心。
僅僅長安城及京畿地區,初步清查出的無正式度牒或度牒有問題的僧尼,就超過兩千人!許多是早年戰亂時投靠寺廟避禍的流民,或是被家人送入寺廟以求口飯吃的孩童,甚至還有犯了事逃入空門躲避追捕的罪犯!這些人中,真正通曉佛經、持戒修行的,十不足一。
更令人震驚的是寺廟的財產。
除了朝廷敕建、享有定額“供養田”的大寺,許多中等乃至看似不起眼的小廟,名下田產、店鋪之多,令人咋舌。有寺廟在長安東西兩市擁有數十間鋪面收租;有寺廟在京郊占有上等水田數百頃,卻從未繳納過一粒租稅;更有寺廟暗中經營質庫、放貸,利息高得驚人,逼得不少百姓賣兒鬻女……
這些查實的數據,被專項事務司整理成冊,源源不斷送入宮中,呈到李世民案頭。每看一份,李世民的臉色就陰沉一分。
他早就知道佛門勢大,占田免役,卻未料到竟已糜爛至此!這哪里是什么清凈修行之地,分明是一個個獨立于朝廷賦稅體系之外、坐擁巨額財富、甚至可能滋生犯罪的國中之國!
“難怪承鈞說,這些人富得流油,國家有難卻一毛不拔!”李世民將一份報告狠狠摔在案上,眼中寒光閃爍,“如此蠹蟲,不清除,何以平民憤?何以充國庫?何以正綱紀?!”
與此同時,在專項事務司內部,關于如何處置這些清查出的“問題”僧尼與寺產,爭論也異常激烈。
以禮部部分官員及一些與佛門關系密切的朝臣為代表的一方,主張“溫和漸進”:無度牒僧尼,可補辦或考核后發放,不必強行還俗;寺產超出部分,可由寺廟自愿“捐獻”部分給朝廷,不宜強行沒收,以免激起強烈反彈。
而以李毅、魏征及部分戶部、刑部務實官員為代表的一方,則力主“嚴厲徹底”:無度牒者,說明其出家本身就不合法,必須還俗,以絕后患;寺產超出朝廷規定或來路不明者,一律收歸國有,用以賑災、養兵、興修水利。
他們指出,如今大旱未解,流民漸增,朝廷急需錢糧土地安置災民、恢復生產,佛門坐擁如此巨資,于國于民毫無貢獻,此時不出血,更待何時?
雙方在事務司衙門內爭執不下,幾乎每日都有激烈的辯論。
這一日,專項事務司例行會議,爭論再起。一名禮部郎中慷慨陳詞,說強行勒令數千僧尼還俗,恐使其衣食無著,成為流民,反增社會動蕩,且毀人修行,有傷天和云云。
坐在旁聽席上的李毅,終于按捺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