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拉動套筒,子彈上膛,隨后提著槍快步走到車門旁,伸手拉開車門,二話不說,對著里面休息的警衛抬手就是兩槍,這么近的距離,傻子都不會失手。
一切都顯得那么自然,警衛根本沒反應過來,到死還是一臉驚愕的表情。
干掉兩人之后,我拉下夜視儀,左手持槍,右手持刀,開始挨個帳篷搜索,黑暗中展開了一場屠殺。
凡是會喘氣的,上去就是一刀割喉,或者捂著嘴刺穿心臟,一擊必殺,干凈利落,沒有絲毫拖泥帶水,沒辦法,別的動作我也不會,戰友們就是這么教我的。
過程中如果有人驚醒,直接一槍擊斃,左手持槍就是這個目的,裝有消音器的手槍沒多大聲音,其他帳篷里的人聽不到。
從最后一個帳篷出來,我提著滴血的軍刀站在門口,目光落在那幾間木屋上。
如果沒記錯,加上之前的哨兵,我一共干掉了三十七人,整個醫療站所有穿軍裝的都死了,只剩下木屋里的醫護人員和那個穿西裝的家伙。
我對他的身份有點好奇,和巴頓那個臭名昭著的戰爭販子有關系還能理解,畢竟打仗需要武器,可作為政府軍的官員竟然和反政府武裝的極端分子也有聯系,這就讓人想不通了。
我猜測這家伙多半是個叛徒,在各個陣營中周旋,從中獲取好處。
不過無所謂,無論他身份如何,都不會動搖我的殺心。
忠誠也好,叛徒也罷,都和送葬者沒有任何關系,只要出現在這個基地,就是我的目標,何況他已經在我的槍口下出現過兩次。
事不過三,要是再不收了這條命,都對不起這點緣分。
想到這里,我抬起軍刀,用舌尖舔了舔上面的血跡,混合著口水吐在地上,然后快步走向木屋。
掛著紅十字標志的房間是急救室和手術室,其他幾間屋子是醫護人員的宿舍。
蹲在木屋門口,透過門縫往里看了一眼,好家伙,看的我面紅耳赤。
昏暗的燈光下,三個赤條條的人影糾纏在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