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每天爭著幫忙收拾餐桌以換取額外零食的不是她一樣。
“你吃辣條嗎?我請管家爺爺偷偷給我買的,藏了好久,還沒舍得吃呢,咱們一起吃吧?”鄧喜蟬就這么撕開了辣條包裝袋遞到衣蘅肩膀旁。
蠢貨啊!
衣蘅咽了下口水,在班主任老李看向這邊時,瞬間板正坐姿向前看。
辣條的香氣極其濃郁,飛速傳遍班級,臺上正在自我介紹的小朋友都忍不住咽起口水。
吃過再多美食的小孩,都逃不脫辣條的魔掌的……
但老李已經走到了鄧喜蟬旁邊伸出手:
“喜蟬同學,現在是上課時間,不可以吃零食,而且辣條味道那么大,會傳遍班級影響其他同學的。”
鄧喜蟬看了看零食,又看了看老師的手,委屈巴巴地把零食交到老師手上。
衣蘅內心微微掙扎兩秒,想到喜蟬同學是因為想把辣條分享給自己才被老師沒收,所以站出來試圖據理力爭:
“李老師,老師沒收學生的物品是對學生的財產侵.犯。”
老李沒想到衣蘅小朋友還挺仗義,他早就注意到這邊,看到衣蘅和喜蟬的互動,看到衣蘅轉過頭正襟危坐時,還以為她要出賣朋友、事不關己了呢。
“下課后再歸還,不算財產侵.犯。”
“下課后辣條風干了,和之前味道不同,發生了喜蟬同學不希望的改變,所以仍然是財產侵.犯,執法機構之外的人沒有扣押其他人財產的權利。”衣蘅卻不退步。
老李對衣蘅這小家伙越來越滿意了,小家伙不僅懂歷史、詩句,還會點法律,于是便越發想考驗她試試:
“但事后我可以買同款未開封的辣條歸還,現在使用的是代監護權。”
衣蘅了解的法律內容其實并不多,剛剛那些剛好是她會的部分——她曾經試圖搜索“父母不讓孩子吃零食是否違法”,順便了解了這些。
所以老李的下個問題也剛好在她搜索過程中了解的范圍內。
“爸爸媽媽才是我們的監護人,學生在學校不會導致監護權轉移。”
“學校規定學生不可以在上課時吃東西。”
“學校規定沒有法律效力。”
說實話,換成一般孩子,要是敢這么跟老師作對,早就被趕出去勸退了。
但這學校畢竟特殊,家長特殊,孩子特殊,老師也特殊。
老李微微一笑,捏著自己的山羊胡:
“你說得對,衣蘅同學,校規確實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卻可以盡量有效地保護每一個同學不受其他同學影響。
“如果衣蘅同學專心上課的時候,有其他同學用零食的味道干擾你怎么辦?
“就算你能忍住,那如果其他同學上課時大聲說話、唱歌甚至到處亂跑呢?這也不會打擾到你嗎?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線的強制要求,并不代表我們日常生活中可以因此做破壞社會秩序、學校規定這樣的不道德的事情。
“換角度思考,多做預設,或許就能對自己要做的事情是否僅憑一定的道理就可以一意孤行有更多感悟。”
衣蘅愣住了,她確實沒想那么多,她只是覺得,喜蟬是想分給自己零食,自己也應該擔責任。
但她下意識地又不想擔任何責任,更不喜歡喜蟬因此失去偷藏好久的零食,所以才決定用自己了解的知識對抗老師。
現在聽到老師的話,她知道李老師說的是對的,法律之上的道德、秩序也非常重要,即便她可以用法律知識暫時贏過老師,卻不能用法律知識強制其他同學不擾亂課堂秩序。
絞盡腦汁想了想,似乎所學過的歷史中,有句“始作俑者,其無后乎”很符合這種情況。
甚至她隱約間還有了更多明悟,只是因為閱歷不夠,還沒辦法將自己了解的知識與實際感悟融會貫通。
不過她知道,李老師并沒有在一開始就用校規壓自己,而是一點點給自己講道理,最終引導自己明白道理,應當是一個好老師。
這讓她原本內心深處的“同齡孩子都是笨蛋,老師教的內容自己說不定全都會”的想法減弱不少。
與此同時,佩弦雖然沒有姐姐那么變態,但畢竟也是源懷人的孩子。
對于姐姐和老師的爭辯內容,努力思考之下竟也都能聽懂。
不過因為沒和姐姐一樣搜索過“爸爸媽媽不讓孩子吃零食是否違法”,所以他還打算用姐姐今天說的這套,稍加改編,回去用來對付爸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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