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最后一句話是:“我只是讓你們建酒店主體而已,我可沒讓你們多建哈,不過還是要謝謝你們的奉獻精神,值得贊揚!”
差點把鄧和幾人給氣死。
“是我該死!我當時怎么就不認真的看合同呢!”
鄧和懊悔的猛扇自己的耳光。
林默立馬拉住了鄧和手:“鄧大哥,責任不在你們,是永速建筑故意坑你們的,再說說永速建筑是怎么威脅你們的吧。”
鄧和走進來的時的狀態很不好,明顯是被威脅后,攜帶著極大的心理壓力來的。
“永速的老板王建說,如果我們選擇拿兩千萬走人,他會給我們結款。
但如果我們走法律途徑要拿那八千萬的話,就是無理取鬧,這兩千萬也別想拿到了,而且官司他們一定贏,并且還會在工廠區,甚至整個江海封殺我們這六百人,不準江海其他建筑公司雇傭我們。”
原來如此,怪不得心里壓力大。
拿兩千萬走人,吃個悶虧,白干一年,與硬剛相比,還能接受。
但如果硬剛的話,那后果可就很嚴重了,以后可能就得轉行了。
這種設計很巧妙。
拿兩千萬,等于是吃一個悶虧,還能接受,日子還能過下去。
那第二個可就慘了,沒有這兩千萬,每個人血虧三萬,鄧和幾人虧完家底。
第二個選項就是嚇唬人的。
讓選擇一方覺得第一個選項還可以。
委屈咽下去,也就選擇兩千萬,吃一個悶虧離場了。
團隊里面的四人,以及施工隊內的十幾個施工組的組長經過漫長的協調磋商,都決定選擇拿兩千萬離場。
斗不過,那就跑吧。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