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道:“這句話的意思你們應該沒有看明白,簡單點說,就是你選擇了第一項賠償,那么就必須要去我君富給你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
黑就黑在這個地方了。
這種指定的醫院一般都是私人醫院,并且有可能私底下和馬光有合作關系。
這樣的私人醫院,醫療費用很有可能比外面貴4到5倍!
而賠償中的70萬專項治療基金也只能夠用在這家醫院里面。
等于說是,君富拿賠償你的錢,在它自己的醫院里面消費,價格還死貴。
一來二去,實際治療費用根本就沒有70萬。
所以,選擇這一項,其實就等于只拿到了30萬的賠償。”
姜小勝瞪大了眼睛:“還...還有這種套路?那我要是不在你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呢?”
林默冷笑一聲:“很簡單,那你就是違反賠償合同規定,屬于違約行為,君富公司有權對你進行單方面解約。”
“什么?!”姜小勝驚到下巴都快要掉了。
辦公室內的氣氛沉悶了下來,每一個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么。
鄭強的臉都黑了下來:
“也就是說,同意的話,錢會在醫院消耗完,不同意的話,直接就違約一分沒有,無論怎么選,都是虧的。”
林默冷笑:“虧?在他們眼里這可不是虧損,畢竟他們都拿出70萬作為醫療專項費用了,已經很夠意思了。”
這種賠償套路林默在前世見過很多。
一般都是律師想出來的套路,完全合法。
如果受害者本人覺得不合理,只能夠發起訴訟。
但上了法庭之后,法官基本上都會認為這是合法的賠償,從字面意義上去理解那更是合法。
想要勝訴就必須要更加厲害的律師來論證。
那需要的律師委托費就直線上漲了。
這時候就連腦筋轉的比較慢的康河也反應了過來,有些憤怒的說道:“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也太坑人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