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咱們這了.......”
王明昆眉頭一挑,怒視著鄭一鳴。
鄭一鳴的話,把王明昆的后路都給堵上了。
一則表明,我們已經知道,這把槍是從王明昆手里出去的。
二則表明,他鄭一鳴已經妥協了,問題被拋到了王明昆這里了。
這顯然是不道義的――不論對買槍的客戶而;還是對表哥而。
只是,王明昆剛收下我們50萬的定金,他此時也很為難。
得罪我們,就會損失一筆大生意。
糾結一陣后,王明昆居然把支票,從桌上推到我面前。
沒等我說話,鄭一鳴搶著把支票,推回到表哥王明昆面前。
“阿哥.....
這事過不去了。
我也是沒辦法了。”
這是在點王明昆,不說出來的話,他鄭一鳴可就要遭殃了。
王明昆臉色一沉,眼睛里滿是怒氣。
“陳老板,我們只是做點小生意而已。
我們賣的是死物。
賣出去的家伙事,在外面惹出什么事,是使用者的問題。
那跟我們有什么關系。
你不應該來找我們。
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這道理不用我說,你自然清楚。
況且,一行有一行的規矩。
干我們這行的,首先就是嘴巴嚴,守信用,不能出賣客戶信息。
你陳老板,是混大場面的。
總不會逼著我們,壞規矩吧。”
說著又把支票推到了我面前。
他不想就這么妥協了。
講道理,那是鬼話。
“在座的都是流氓。
流氓是不講道理的。
你跟我講這些,一點用也沒有。
你要是堅持原則,不告訴我們賣家是誰。
那我也堅持我的原則,你和你表弟,以后怕是不那么好過。”
先威脅一下。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