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的手機響了,來電話的是王寅。
“您到了嘛?”王寅問。
“剛進礦區。”林海道:“你在啥地方呢?最好是出來下。”
“在礦區派出所,我在門口等您。”
放下電話,林海徑直朝礦區派出所駛去,拐過前面的路口,便發現王寅已經在路邊了,他剛把車在路邊停穩,王寅便一路小跑著到了車前,林海降下車窗,朝著副駕駛指了指,王寅會意,直接拉開車門,便坐了進來。
“什么事這么急?”王寅問。
林海也不說什么,拿出寫好的電話號碼遞了過去。
王寅接過來看了眼,試探著問道:“你想查這個號碼?”
“不光是查,最好是利用技術手段定位。”林海說道:“怎么樣,方便嗎?”
“這個......”王寅沉吟著,并沒有馬上回答。
也許有人會問,公安機關給手機定位,不是很正常嘛,其實不然。
由于涉及到公民的個人隱私,所以,公安機關對手機定位是有嚴格限制的,一般而,只有重大刑事案件方可實施,而且還要有地級市以上公安局長的批準。
無案件或者無證據的情況下,是嚴格禁止使用技術手段定位的。
身為市局政治部主任,王寅當然知道這些規定,但他又深知與林海關系的重要性,沉吟良久,這才深吸了口氣,說道:“沒問題,我跟技術處的老張打個招呼,可以偷偷試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