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抬頭望天。
大雪中,有一小卒憨傻癡笑。
王寶屠戶出身,卻偏愛舞文弄墨,書桌常年擺放著文房四寶,閑來無事便要在紙上寫幾個大字。可惜書法天賦委實不高,寫了這么多年,依舊像是螃蟹打架,瞧不出半點名家風采。
五十斤陌刀舞起來行云流水,五錢狼毫筆動起來步履維艱。
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草書狂放,楷書莊重,篆書嚴謹,行書灑脫,各有千秋,誰敢說哪家字最好?
打著這種念頭,王寶對自己張牙舞爪的大字頗為滿意,不能說秉承宗師風范,起碼是另辟蹊徑,百年之后,沒準成為開宗立派的先賢。
王寶拎起陶壺,抿一口浮來青,看一眼大字,驕傲翹起嘴角。
察覺到門外動靜,王寶眼神凜冽,“鬼鬼祟祟的,不怕一刀削掉你的六陽魁首?!”
“王大人,是我。”
李桃歌探出腦袋,擠出一個討好笑容。
整個銳字營,王寶對勤快溫順的李桃歌最為寬厚,見到是他,收斂氣勢,半笑不笑說道:“腿傷好利索了?來回瞎跑,小心變成瘸子,討媳婦都討不到。外面冷,進來說話。”
一句討不到媳婦,致使李桃歌神色黯淡,將兩壇廉泉酒放下,強顏歡笑道:“今日天寒,想找大人喝點,暖暖身子。”
王寶朝窗外望去,詫異道:“邪門了,沒見太陽從西邊出來啊,平日你恨不得一文錢掰成幾瓣花,竟然要請我喝酒?說吧,是不是又受欺負了,要我替你出頭?”
初來鎮魂大營時,李桃歌頂著配隸軍的頭銜,沒少挨揍,誰見了都能賞幾腳,隨后大家見他乖巧懂事,又有老孟和王寶撐腰,也就不再欺壓配隸軍新來的后生。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