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uitem id="d0spp"><s id="d0spp"></s></menuitem>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address></b>

  • <b id="d0spp"><small id="d0spp"></small></b>
    1. <source id="d0spp"></source>
      <source id="d0spp"></source>
    2. <tt id="d0spp"><source id="d0spp"><mark id="d0spp"></mark></source></tt>
      <b id="d0spp"><video id="d0spp"></video></b>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kbd id="d0spp"></kbd></address></b>
      <b id="d0spp"></b>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address></b>
      <b id="d0spp"></b>
    3. <source id="d0spp"></source>

      1. <source id="d0spp"><small id="d0spp"><kbd id="d0spp"></kbd></small></source>
          <rp id="d0spp"></rp>
        <tt id="d0spp"><tbody id="d0spp"><menu id="d0spp"></menu></tbody></tt>
      2. 落地小說網

        繁體版 簡體版
        落地小說網 > 大秦帝國(套裝) > 正文 五 走出暴秦說誤區:秦帝國徭役賦稅之歷史分析

        正文 五 走出暴秦說誤區:秦帝國徭役賦稅之歷史分析

        認定秦帝國為“暴秦”,基本論據之一是徭役賦稅指控。

        及至當代,即或是對秦文明功績整體肯定的史家,對秦政的經濟“暴虐”也是明確指斥并多方論證的。歷史上幾乎所有指控“暴秦”的論——包括被西漢時期拋棄了的秦末歷史謊都被當代史學家一一翻了出來,悉數作為指控依據。其中最基礎的根基之一,便是對秦帝國的以徭役賦稅為軸心的經濟政策的指控。

        賦稅徭役之作為問題提出,乃西漢董仲舒發端。在中國歷史上,董仲舒第一個以數量表述的方式,認定了秦帝國的賦稅率與徭役征發率,遂成為日后所有“暴秦”論者的最重要依據。在我所能見到的無數典籍資料中,都是原文引用董仲舒,而后立即認定秦為“暴秦”,缺乏任何中間分析。也就是說,將董仲舒之說當做真理式史料給予信奉。這種武斷方式,幾乎成為涉秦論說的一種“八股”。依據當代經濟理念分析董仲舒之說,而后給予評判者,未嘗見之也。

        董仲舒的數量表述,主要是三組對比數字。第一組:古代為什一稅,秦時傭耕豪田為什五稅;第二組,秦人口賦與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第二組,古代徭役一年三日,秦之“力役”則三十倍于古。我們且以當代經濟理念結合歷史事實分析董仲舒說,而后評判其能否立足。

        第一則,先說最重要的田稅率。

        什一稅,是說田稅率為十分之一。這一稅率,是夏商周三代較為普遍的貢賦制背景下對民眾的稅率。諸侯及附屬國對天子的“貢”,不是稅,自然也不涉及稅率。自春秋時期開始,什一稅事實上已經被大大突破了。突破的根本原因,不是普遍的暴政,而是生產力的發展與稅源的拓寬,是社會經濟大發展的合理結果。及至戰國時期,由于鐵制農具使用,可耕地的大量開墾,農作物產量大幅提高,生產力與整個社會經濟水平都有了極大發展。此時,稅率的大幅提高已經成為各大戰國的普遍事實,絕非秦國一家。

        據《中國賦稅史》、《中國財政史》、《中國民政史》等綜合研究統計:戰國初期之魏國,百畝土地的正常年產量是一百五十石,豐年產量是三百石到六百石;折合畝產,則是每畝產量一石半至六石。《管子》則云:“高田十石,間田五石,庸田三石。”管子所云,當為春秋時期的齊國。也就是說,當時齊國的最高畝產可以達到每畝十石。以吳承洛先生之《中國度量衡史》,戰國之“石”與“斛”接近,大體一百二十斤,每斤約合當代市斤六兩到八兩之間。依此大體推算,當時的畝產量最高可達當代重量的五六百斤至八九百斤之間!這一生產力水平,在整個自然經濟時代,一直沒有實質性突破。同樣依據上述三史,秦帝國時期中國墾田大體已達到八百二十七萬頃。由于人口的不確定,我們不能確知當時的人均耕地數字。但是,每人占有耕地至少在數十畝至百畝之間無疑,大大超出今日數量。如此歷史條件下,戰國與秦帝國時期的經濟總量已經遠遠超過了夏商周三代,其稅率的提高無疑是必然的。

        然則,秦帝國時代的田稅率究竟有多高,沒有帝國原典史料可查。董仲舒的數字,也沒有明確指認自己的史料依據。董列出的田稅率是“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

        依據當代經濟理念分析,董仲舒的這個數字不是國家“稅率”,而是傭耕戶的地租率。其實際所指,是如陳勝那般“耕豪民之田”的傭耕者,向豪民地主交出一半的收成。董仲舒顯然不懂經濟,將地租率硬說成國家稅率,使秦帝國時代的田稅率猛然提升到十分之五的大比例。有意還是無意,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后世將這一典型外行的指控當成了歷史事實,當成了真理性質的史料依據。

        就歷史事實而論,交租之后的經濟邏輯是:國家以地畝數量征收田稅,只向地主征收,不針對傭耕者征稅。之所以不針對傭耕者,有兩個原因:其一,傭耕者耕的是地主的土地,傭耕者不是地主;其二,傭耕者是流動的,若以傭耕者為基數征稅,固然可以避免歷代都大為頭疼的“漏田”現象,然在事實上卻極難操作。所以,傭耕者向地主繳租,國家再從地主之手以登記核定的田數征稅,是從戰國時代開始一直延續兩千余年的田稅法則。唯其如此,此后的經濟邏輯很清楚:傭耕者的一半產量中,必然包括了地主應該繳納的田稅。而地主不可能將糧食全部交稅,而沒有了自家的存儲。是故,秦帝國的田稅只能比“什五稅”低,而不可能高。最大的可能是,國家與地主平分,也征收地主田租的一半為田稅。如此,則田稅率為十分之二點五。即或再高,充其量也只是十分之三。因為,秦帝國不可能將自己的社會根基階層搜刮凈盡。

        第二則,再說人口鹽鐵稅率。

        人頭稅乃春秋戰國生發,夏商周三代本來就沒有,說它“二十倍于古”,是沒有任何可比意義的。人頭稅之輕重,只能以當時民眾的承受程度為評判標準。而史料所記載的人口稅指控,除了秦末歷史謊的“頭會箕斂”的夸張形容,再無蹤跡可尋。

        所謂鹽鐵之利,在“九貢九賦”的夏商周三代也基本沒有,至少沒有鐵。即或有鹽利,肯定也極低。因為,三代鹽業很不發達,不可能征收重稅。故此,說秦時鹽鐵之利二十倍于古,無論是就實際收入的絕對數量而,還是就稅率而,也幾乎沒有任何可比意義。

        若董仲舒的“二十倍于古”泛指整個商業稅,則更見荒誕。戰國至秦帝國時期的商業大為發達,七大戰國皆有商業大都會。齊市臨淄、魏市大梁、秦市咸陽、楚市陳城、趙市邯鄲、燕市薊城、韓市新鄭。七大都會之外,七國尚各有發達的地域性大商市,如齊東即墨、魏北安邑、楚東南之江東吳越、秦西南之蜀中、趙北之胡市等等。其時之市場規模與關市收入,遠遠超出夏商周三代何止百倍,說商業稅“二十倍于古”,只怕還估摸得低了。基本的原因是,夏商周三代的民眾自由商事活動規模很小,而國家“官市”又多有限制且規模固定。總體上說,三代商市根本無法與《史記·貨殖列傳》所記載的戰國秦時代的蓬勃商市可比。所以,商業稅之比同樣沒有意義。

        第三則,再說徭役征發。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

      3. <menuitem id="d0spp"><s id="d0spp"></s></menuitem>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address></b>

      4. <b id="d0spp"><small id="d0spp"></small></b>
        1. <source id="d0spp"></source>
          <source id="d0spp"></source>
        2. <tt id="d0spp"><source id="d0spp"><mark id="d0spp"></mark></source></tt>
          <b id="d0spp"><video id="d0spp"></video></b>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kbd id="d0spp"></kbd></address></b>
          <b id="d0spp"></b>
          <b id="d0spp"><address id="d0spp"></address></b>
          <b id="d0spp"></b>
        3. <source id="d0spp"></source>

          1. <source id="d0spp"><small id="d0spp"><kbd id="d0spp"></kbd></small></source>
              <rp id="d0spp"></rp>
            <tt id="d0spp"><tbody id="d0spp"><menu id="d0spp"></menu></tbody></tt>
          2. 长谷川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