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黃河水附和:“你是簽約的人,但你那會兒代表的是報社,不是你個人。”
李緣忍不住提醒:“你若是執著太多,報社領導不愿協商,可能最終一分錢也拿不到。其實,哪怕去告報社,也不一定有勝算。你的老同事不也提醒過你——那份合同有爭議。如果百分百確定沒爭議,該分給你的便是你的。”
李琳猶豫不決,心里頗是不舍。
“如果我能告贏……那就是五千塊啊。我在京都買一座四合院都很輕松。甚至,我能買到一套有暖氣的公寓樓。”
江婉哭笑不得,忍不住戳戳她的幻想。
“如果官司輸了,可能是一分錢都沒有,甚至還得掏其他費用,還得跑腿和來去路費。”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自都有理有依據。
這樣的官司,勝算只有百分之五十,而不是百分百。
如果是百分百,那肯定要搏一搏。
——前提是李琳她還得是報社的員工。
可她已經不是了。
早在兩年前,她就辭職離開了省城。
官司能贏的可能性不高,頂多只有一半。既然需要冒險,還不如退而求其次。
“倘若單位領導愿意協商,哪怕是得一半或一千,都是穩賺的。與其鬧大鬧僵,還不如協商共贏。報社他是單位組織,也不能有不良的負面影響。你不妨從這個角度,跟單位領導先聊聊看。”
李琳聽大家都這么勸,也沒了之前的沖動和堅持。
“行吧,那我回頭打個電話去問問……盡量協商看看。”
幾人沒著急離開,又絮絮叨叨說起眼下的另一難題。
“小婉,林叢究竟什么時候才能回來?都已經斷了一期了,再沒有稿子過來,就得斷多一期。”
江婉皺眉,看向李緣。
“師父,您不是讓偉達幫忙去找了嗎?一點消息都沒有?”
“有。”李緣答:“昨天偉達說從一個同班同學那邊聽到消息,說林叢要來京都就業,估摸快到了。”
其他人都松一口氣,先后露出笑容。
江婉卻沒太樂觀,問:“什么時候打聽到的?確定嗎?林叢回老家都兩個月了。他沒有在那邊就業,怎么會來京都?再說了,大學生們早就分配妥當了,他能上哪兒工作?”
眾人都愣住了。
“是啊!他的戶口在西南老家。要就業也該去那邊,怎么會半途折返來京都的?”
“我記得他說要去老家找一份安靜些的工作。他不擅長跟人打交道,只求安安穩穩工作,閑暇的時候寫寫書,能就近照顧家里就行。”
“他老家在山溝溝里,說是爬山越嶺要好些天。離家近的工作?可能找到嗎?”
“不得等分配嗎?他得去那邊的教育局報到,然后等分配。”
“他的學歷高,又是京都大學的學生。按理說,不至于分配到老家那邊。”
“那他來京都做什么?多半是那邊分配的崗位他不滿意。”
江婉聽得耳朵有些嗡嗡作響,見李香妹端幾杯茶進來,趕忙招呼他們喝茶。
喝了茶,屋里總算清醒些許。
江婉忍不住追問:“師父,偉達的同學是什么時候聽林叢說的?消息可靠不?”
“應該可靠。這樣的事,開不得玩笑。”李緣解釋。
“出版社這邊,確實有林叢老家的聯系地址。地址有是有,可寄信過去至少得一個月。我之前催過他,只是不知道他收到信沒有。他說過那邊的山路不好走,一兩個月才會有郵遞員進山,能不能及時收到信得靠運氣和天氣。”
賴心善嘆氣道:“再耐心等多一兩天,不行的話只能又延多一期。”
李琳卻一點兒也不樂觀:“估摸他沒接著寫。如果他已經把稿子寫好,寄過來估計早就到了。都兩個月了,稿子大概什么時候斷更,他心里最清楚。他多半是有事耽擱了,才沒能繼續寫。-->>即便他趕過來,也得給他時間續寫下去。”
黃河水苦笑:“近幾日好些讀者來信,全部都是來催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