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婆回到房間里面面相覷不知說什么好,老婆的意思要堅決搬家,可我的想法不同。我坐在沙發里抽著煙大腦在不停的思考,顯然這是黑道上的拉網行動,那個出租車司機之所以被打就是因為那天晚上沒有看清我的面孔,說不出所以然來,我被對方懷疑的原因也就是我是個酒鬼,晚上回來的時候沒有人可以證明,所以盜竊集團也找上了我的陋室,因此,現在就是只能找房東發發牢騷,最根本的是不要有所行動,不要暴露自己。想到這里,我對老婆說:
“發發脾氣就可以了,現在搬家很容易嗎?我可不想搬,再說,到哪兒找這么便宜的房子啊?”
“都是你個衰人,搞到現在這個地步,住在這么個破地方,去換鎖啦!”老婆叫到。
“好好,我馬上去,叫房東拿錢,不能就這么算了。”我應聲到。
房東見我們不搬家了,倒是好說話的給了我們買了新鎖,樓里其他的住戶見我們這樣也都去找房東了,看來這房東要破費一點了。
本來警察大概是想讓黑道上的人先找一找,然后他們再漁翁得利,這也恰恰的失去了他們最早排查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在鐵路公安局發現的背包把他們的視線給轉移了,他們分析可能拾到贓款的人已經坐火車離開,甚至不排除有部分鐵路警察的參與。出租車司機給他們提供的情況不過是拾錢者的金蟬脫殼之計,拾錢者完全有可能再坐出租轉展離開深圳,沒有哪個傻瓜會在逃亡中告訴司機自己的住地,至于酒氣和打瞌睡完全可能是蒙蔽警方的圈套和玩弄反偵察的鬼蜮伎倆,由于這些警察的思考太過復雜,因此,他們把主要的目標集中在最近的爆發戶和異常消費上,集中在流竄在鐵路沿線的三無人員和乞丐身上,也抓了不少流竄犯。同時,他們也考慮深圳本地的找錢行動由黑道上的人先進行,這樣也緩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等到有一定的結果他們再插手進去,可以事半功倍。但是,黑道上的搜索幾乎是在大海撈針,他們沒有警察的那種拉大網的徹底排查能力。于是,在深圳住宅被盜的現象突然猛增起來,開始警方還睜眼閉眼,后來鬧的人大代表們集體上書,市政府領導在廣大市民和輿論的壓力下對警方進行干預,警方才不得不加大對盜竊集團的打擊力度,不得已又進行了幾次大規模的反扒、反偷、反搶的三反行動,反過來從另一方面又牽扯了警方的力量和轉移了視線,在這些行動中又牽扯出許多其他的案件的破獲,其中很多是案中套案,案中連案,等到后來想到要回頭仔細排查的時候已經是不可能了,這是后話。
不過,通過房間被盜,使我想到還要找一個住處,而且是要自己的,有房東的監視怎么說都是危險。
星期天晚上,老婆很不開心的走了,她明天還要上班的。我按習慣送她到車站。老婆走后,我又開始了新的行動。
我首先在網上查詢了深圳的各種現房資源,第二天我先到汽車商哪里把上好牌照的汽車提了回來,然后開著車到看好的幾處房地產溜達,還咨詢了幾個地方,最后確定在靠近東湖傍邊的一個叫碧中圓的高層住宅樓的16層買了一套二手的二房二廳,房子裝修的不錯,家私也基本上齊備的,最主要的是離北環高架路很近,方便我遇急逃跑啊。
房主因要出國定居,急于脫手,要求是一次性付款而且最好是外幣,雙方談好價錢5萬港幣,我說,我現在沒有港幣,我先給對方一萬人民幣定金,在48小時內換到港幣,如果我失約,那么定金就沒了。對方也要準備好過戶的所有手續,為了減少交易稅,我們在合約上寫的是15萬人民幣,在討價還價的時候,我盡力裝的很孤寒和勢利,弄的對方很反感,后來我說,我們弄點錢不容易,在訴了一大堆苦水后才博得了對方的同情。其實,我都是在淡化對方對我資金的來源的猜疑,不能給對方造成我是爆發戶的印象,他們是我最理想的交易對象,拿了錢走人不留痕跡。
星期三的上午,我按期到了,對方把過戶的所有文件都準備好了,我很尷尬的說,沒有那么多的港幣,我只兌換到了萬,剩下的用人民幣按現行的官價折算好不好,對方一看也沒有什么辦法,就一手交錢一手交鑰匙了。交易完成后。我“大方”的請對方“喝茶”,然后說,“你們得給我寫一個證明,說明現在的房屋由我全權使用,因為現在還沒有完成辦理過戶手續,怕保安同我過不去。”好在對方是讀書人,也沒有和我多羅嗦什么,很快就寫好了。至于去一起喝茶,對方婉謝絕了,我知道對方不會同我這樣“粗俗”的人喝茶的,(我在交易過程故意裝的十分粗俗、勢利)不過是故做姿態,那賣房的厭惡的連聯絡電話都沒留。
我們到樓下保安那里把證明給他們看了,房主也信口的敷衍他們,他們還以為那套房子是租給了我,這對于他們來說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我笑著告訴他們我還有些事情沒有辦完,來的可能較少,請他們多關照,他們連連點頭說“好說!”殊不知那房子已經換了主人,至于什么時候去辦手續,那是過些時候的事情,反正對方的文件都清楚和齊備,而且他們已經委托了香港律師代理他們,我想那香港的律師,咱不催他,他恐怕樂于拖一天算一天的,我不在乎也不怕他們耍賴。
就這樣,我的第三窟也落實了。原來租的那套房子,我以100元又轉租出去,只留了一個小房間備不時之需。當天晚上我就把那筆錢又轉移到了新買的房子。
剩下來的問題是如何解決資金分散的問題,我在網上找了些有關在香港設立公司的相關法律,還看了一些中介機構的介紹,早年我在做生意的時候也是有不少香港搭檔的,我清楚的知道這里面的一些花樣。
我找了一個可以在香港代理注冊公司的機構,花了幾千塊人民幣就在香港注冊了一家叫三葵的有限公司,有了這公司自然就有了銀行帳號,銀行帳號對方按我的要求開在了匯豐銀行,當然不是用我的名字開的,不過密碼是我自己掌握的,為這個我還多花了幾百元。
星期六,老婆過來了,晚上夫妻躺在床上聊天,我小聲的對老婆說:
“有幾個原來的客戶朋友要帶一些港幣過關,每100元我們可以提5角錢,你看能不能幫著帶點過去?”老婆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