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白了,抖快集團目前關于影視行業的模塊還沒有補全,也沒有這個魄力。
“葉先生,您的話我聽得懂,但是其中風險很高,我們冒不起這個險……”
光是改編權買下來就是一大筆費用,后續如何回收成本,利益最大化。
這個也不是他一個人能決定的。
葉桓丘不慌不忙,他笑道:“那不如換一種方式,我用這三部書入股,投資也行,我雖然錢不多,但一個億還是掏得出來。你們出力……共同把三部書陸續拍成劇。我要擁有這三部劇的絕對話語權,包括挑人、劇情的增刪,風險我們共同承擔,拍得好就按照待會談好的比例進行分成,拍不好我也絕不向你們多要一分錢,投資虧的錢也就虧了!”
說白了,從一開始過來的時候,葉桓丘就沒想過靠賣三部書的影視化改編權賺錢,因為那樣賺的太少。
以自己現在的名氣,三部書頂天要上幾千萬的授權費,那有什么用?
他可不是那種好忽悠的作者,遙想地球上一些非常有名的作者,都因為當年初成名,把持不住眼前的小利益,把書的版權賤賣了,估計到如今腸子都悔青了。
葉桓丘本身手里頭存的錢,加上到時候提現的稿費加在一塊,出一個億的資金,手里還能有幾千萬周轉,完全不擔心什么。
這就是金錢帶來的底氣,外加上用三部書的改編權作為資本,他不需要抖快集團那一點授權費,要賺就賺大的。
正好他們集團不就是沒底氣沒信心,初步涉足這個影視行業,前怕狼后怕虎的,葉桓丘跟他們共擔風險總可以了吧,要求也不過分。
到時候有錢一起賺,虧了他們也談不上多大的損失。
此話一出,劉總他明顯有些意動,在短暫的失陪一會兒,出去給董事會那邊打了個電話。
他們計較一番得失之后,覺得這個方式很新穎,成本也更容易控制,到時候真的虧損了也是小虧,更何況這不是還有葉桓丘這么一個現成的,可以甩鍋的對象嗎?
各方面降低了風險,至于會不會大賺特賺,這一點他們不在乎,反正這些年集團燒錢流玩多了,總是習慣于先砸錢后回本,偶爾能有一個減少虧本,但很有可能成功的項目,他們沒理由不干。
最終談判通過,后續擬訂合同也費了不少時間,有星芒輔助,讓葉桓丘的法律意識特別的完善,對方壓根沒法在合同上動手腳。
最后劉總的助理多問了一句:“葉先生,到時候準備立項時,前期的宣傳能不能提您的名字?”
音樂妖孽居然還是一位武俠流開山鼻祖的作家,這個絕對是足夠吸引眼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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