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靜安后來的十多年經歷里,她來來回回地,經歷過好幾次這樣的事情。
甚至,就在前兩年,她還做過這樣的事情,那是面對一個律師。
沒辦法,實在是無賴太多,錢到手了,就不想吐出來。
有些人不管這錢屬不屬于他,見錢就想吞,也不怕噎死。
靜安不在乎,她年過半百,照樣出去討債。她經歷的太多了,一個小衙門口算個屁!
面對無賴的上位者,她從來不害怕,就在辦公室,當面鑼對面鼓,把屬于自己的東西,全部拿回來。
后來,靜安也想過這個問題,她對上位者沒有敬畏心,從來不害怕。得益于她在舞廳、在大院工作那幾年的經歷。
她見過太多厚顏無恥的上位者,她見過太多炫耀自己在外面撈了多少黑錢的人。
她對他們,難生敬畏的那顆心,相反,對他們生出蔑視和嘲諷。
一個人,在別人眼里,就是個人名。
我們自己,要把自己當成名人。
一個人,在別人眼里,就是個人。
我們自己,要把自己當成人物。
永遠不能用別人的腦子,代替自己的思考。
永遠把自己放在重要的位置。
人與螻蟻的區別,就是螻蟻沒有思想,人有想法,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規劃自己的將來。
自己都不重視自己,自己都跟著外人一樣貶低自己,那么,這個人的事業不會做大。
因為,他忘了自己,他活著都是為了別人,或者為了襯托別人。
靜安不是這樣的人,有時候,她也迷糊,也懵圈,也戀愛腦。
當她理智下來,前前后后想清楚了,她就知道自己該走什么樣的路。
別人覺得再好的路,她不稀罕,她只走自己想走的路,她只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苦點累點,沒事,只要是自己喜歡的,無所謂。她能住高樓大廈,也能住貧民窟。
只要內心豐盈,有自己想做的事情,精神富有,其他的某些東西,她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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