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血案嫌疑人被捕的消息,不僅在廣州城掀起波瀾,也在特區內引發了一場關于“法治與公平”的深入討論。《特區日報》、《十三行商報》、《廣州新報》等一批效仿特區模式創辦的新聞媒體,紛紛派出記者團隊,全程跟蹤報道此案。
趙剛代表軍方,向特區最高法院提交了設立臨時軍事法庭審理此案的請求。其理由是:受害者系特區軍屬,施暴者為英軍現役軍官,案件涉及軍民沖突與軍事榮譽,由軍事法庭審理更能體現對軍屬權益的特殊保護,也符合對敵方軍官犯罪的管轄慣例。
然而,最高法院擱置了這一請求,理由是:特區實行司法獨立與軍民分治。本案性質屬于針對平民的搶劫殺人,屬普通刑事犯罪。軍事法庭的管轄范圍僅限于“軍事違紀、戰爭行為及侵害軍事利益的犯罪”。若越權管轄,既違背特區法律基本原則,也可能予英方以“司法不公”的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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