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在監獄里待十年。
等他出來,已經四十歲了。
一無所有,聲名狼藉。
而這,都是他自作自受。
另一邊,沈知薇的日子也不好過。
陸行舟進去后,她失去了經濟來源。
之前陸行舟給她的錢,早就被她揮霍光了。
她想去投靠親戚,但沒人愿意收留她。
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什么樣的人,都不想跟她扯上關系。
走投無路之下,她只能去酒吧陪酒。
可她年紀大了,又不會討好客人,賺的錢根本不夠花。
為了錢,她開始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最后,在一次掃黃打非行動中,她被警察抓了。
因為涉嫌賣淫,她被拘留了十五天,罰款五千。
出來后,她更找不到工作了。
只能流浪街頭,靠撿垃圾為生。
她想起以前的日子。
那時候她還是沈家大小姐,穿名牌,開豪車,住別墅。
后來家道中落,她去了國外,雖然錢不多,但至少還能維持體面。
再后來,她回國,遇到了陸行舟。
她以為她能重新過上以前的生活。
可現在,她躺在垃圾堆旁,像個乞丐。
為什么會變成這樣?
沈知薇想不明白。
她只知道,她完了。
徹底完了。
三年后。
林清妍的律所開起來了,名叫“清正律師事務所”。
專門做反壟斷和稅務方面的案子。
因為她在業內的名氣,再加上江嶼的支持,律所很快就走上了正軌。
她接的第一個大案子,就是天海集團的并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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