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離婚證啊?
姜顏也很愁。去找王學忠,這種時候,他不見得會同意。去法院,怕是會上新聞,上報紙。
這年頭離婚不算太稀有,但是鬧到法院,就絕對是新聞。
事情鬧大,最受傷的,依然是女兒。
讓同學知道,她爸搞破鞋,她高中三年,都會在學校抬不起頭。
所以一切,都必須在開學之前,盡早結束。
新聞的熱度持續時間,大約是七天。也就是,最好在開學前七天,讓事情結束。
加上還得跑改名手續,七天怕是都不夠。
怎么辦呢?
姜顏在這頭發愁,王學忠那邊,也沒多好過。
他被迫提前出院,然后去找柳鶯鶯要那一萬二,順便還想告涂志一個傷害罪。
可誰知道涂志不當王八,從派出所出來的當天,就把柳鶯鶯又打了一頓,拎著去辦了離婚。
然后,涂志就跑了。賣了房子,帶著所有錢,南下經商去了。
在這個通訊落后,沒有聯網的時代,想要再找到他,簡直不可能。
柳鶯鶯頂著一身的傷,想回娘家落腳,卻不想被自己親弟弟和弟媳,用掃把打了出來。
一個巷子的鄰居,都對著她吐唾沫,嫌她壞了風水。
正無處可去時,王學忠找上了她,柳鶯鶯立刻緊緊抓住這根救命稻草。
“你必須對我負責!”
她雙手抓著王學忠的衣領,仿佛想要長在男人身上。
“現在就跟我去領證結婚,不然我活不下去,你也別想活,我立刻上派出所,告你強奸!”
“你臭不要臉!”
王學忠想要甩開她,卻硬是一把沒能甩開:
“你把錢還給我!因為你,廠里要開除我,宿舍都要收回,那一萬二,還給我!”
“叮鈴鈴……”
一陣自行車鈴聲由遠及近,有路人騎著車從巷子里過。
兩人糾纏在一起,不說話,也不動,就那么無聲的僵持著。
等路人離開,柳鶯鶯才惡狠狠的開口:
“要錢沒有,涂志都卷走了!要命一條,要么你就殺了我,要么你就娶了我,沒有別的路!”
“我娶你?”
王學忠都快被氣笑了,柳鶯鶯好吃懶做,除了長得不錯,難以把握,娶回來除了干點兒愛干的事兒,還能干嘛?
之前他是后勤部主任,有油水可撈,生活不錯,將來退休了,退休金也還行。
要說娶柳鶯鶯也不是不行,畢竟帶出去有面子。
可現在,他自己都快吃不上飯了,還娶個累贅,他腦子有病啊?
“活不下去了,你就去賣呀,你不是很在行嗎?”
王學忠將柳鶯鶯抵在墻上,沉聲威脅著:
“想告我強奸,你可以去試試!你找我買這,買那,要的錢,我都有收據。還有那一萬二,你不還也得還,你忘記了,你寫了借條的!”
這借條,本來是柳鶯鶯想要裝模作樣,說說而已,哪知道王學忠會順著她的話,真的要她簽。
當時也沒想太多,反正他們這關系,簽就簽唄。
誰能想到,這份欠條,卻最終成了一把尖刀。
“你告我強奸,我就告你賣淫,咱們看看,到底是你判得重,還是我判得重!”
王學忠勾唇,露出一抹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