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做的,就是擺正自己的身份,好好伺候少爺。
二。
沒有少爺的許可,敢亂發燒,會遭到拳打腳踢!
三。
不要仗著倆人的骯臟關系,就以包括但不限于發燒、軟語相求、撒潑打滾的方式,要求少爺在工作上給予支持。
要不然會被吊起來,抽50下以上。
四。
不得干涉,不得阻攔千絕去做任何事,更不得打罵她。
敢打罵千絕一次,李南征就把她吊起來,狠抽至少100下!
五。
不得把三個人之間的關系,告訴包括慕容家在內的所有人。
如果讓千絕的名聲受損,李南征不會抽她,只會毫不猶豫的花掉她的臉!
“當然,我絕不會干涉你的正常工作。”
“不會要求你,必須得聽從我的安排。更不會要求你在萬山縣那邊,對秦宮唯唯諾諾。”
“簡單的來說就是,你以前該怎么工作,以后就怎么工作。”
“只要你覺得有道理,就算你和秦宮當場拍桌子,我也不會理睬。”
“你如果真有本事,我可以眼巴巴的看著,你把秦宮、趙明秀以及縣主任周元祥踢出萬山縣。”
“總之,只要是你正常工作,我會給予你應有的尊重。”
李南征睜開左眼,問:“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
李太婉回答:“工作和私事,不可混為一談。”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
李南征忽然想到了什么:“哦。還有一點最重要。那就是你如果敢對別的男人有意思,試圖或者真給我戴帽子。我不但會花了你的臉,還會打斷你的腿!到死,都得當瘸子的那種。”
他的語氣不嚴厲,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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