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蕭賀的話讓汪燕炸了:“誰不關心孩子?誰不關心?我是這個世界上最愛他的人!我管他吃,管他住,我將一切都給他了!他就是我的全部,我的命!是你們!你們先毀掉了這一切!”
幾個警員將她攔住,并放緩聲音:“這位女士,你先冷靜!”
蕭賀扯了扯嘴角,最聽不來這種“自我感動式”的發,扭頭看向了另一邊,隨即注意到松老師走到了一旁,正在撥電話。
蕭賀猜測,松哲這是打電話給上次見過的那位嚴叔了。
果然,沒過一會兒為首的林警官就接到了一通上面的電話。
對面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話:“這位松哲同志,曾在部隊立過二等功,是我們的好同志,是一名英雄,現在英雄家屬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要謹慎對待,你明白吧?”
林警官頓時表情嚴肅:“我明白了!”
隨后他掛斷電話,態度比剛才強硬了幾分:“現在這個情況,確實是你家要負主要責任。”
監控看了,現場取證了,人證物證皆在,汪燕家的責任板上釘釘,毋庸置疑。
當然,汪燕如果不服,大可鬧去法院見分曉。
但即使是法院,也不可能在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偏袒汪燕母子。
汪燕沒有想到林警官態度如此強硬,說話都有些結巴了,可很快就重新將矛頭對準了店員:“那他們潑傷的我家小孩總是要負責的吧?憑什么我們主要責任?他們這么有錢,賠一點怎么了?”
老板娘冷笑:“剛才監控可都看了,我們店員沒有任何問題,我們這里地面防滑、警示標識都已經按照正規要求進行布置,而在那種情況下,我們的店員主觀上已經采取避險措施,屬于合理避險,是你家小孩自己自食惡果,我們店已經盡到應有義務,其余的情況概不負責。”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