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是罵研發辦主任。
這就是他說的符合她要求的千金大小姐
去他三舅姥爺的。
居然給她弄到了一個架空時代,這個時代的大背景和上世紀六十年代幾乎差不多,原主雖然和她同名同姓,長相也差不多,但身份居然是資本家大小姐。
祖上全是大官,原主的外婆一家,還有海外關系,甚至還把大量金銀財寶都弄去海外了。
就這身份背景,再過兩年,妥妥的被搞啊!
她這是來享福過大小姐日子的
不,她這純純是來替人受罪的,感覺自已就是個大冤種。
等等。。。原主的記憶里,居然有一位軍人老公!
就是夫妻感情不咋地,原主甚至以輕生威脅對方離婚。
既然她來了,這婚,是萬萬不能離的。
運動起來后還得指著這個保護傘呢。
見她醒了,丁母一臉擔憂:一一,你終于醒了,嚇死媽了,你怎么能做這種傻事呢,你要是死了,讓媽可怎么活啊。
丁父皺了皺眉,開始批評她:哼,你可真是出息,都已經結了婚的人,居然為了外面的男人要死要活的,當初那個楊志勇為了父母的幾句話就嫌棄你、和你分手,能是什么好東西
而反觀女婿,年紀輕輕已經是團長了,前途不可限量,不比楊志勇那個花架子強多了你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
丁一一覺得腦子都要炸了。
楊志勇是原主的初戀,兩人是大學同學,當年因為他媽媽不喜歡原主,說原主嬌生慣養不會持家,給他介紹了另外一個女孩,楊志勇就和原主分手了。
原主一氣之下,隨便找了個人結婚。
而楊志勇前段時間不知道抽哪門子風,要找原主復合,原主就鬼迷了心竅,非要和軍人老公鬧離婚。
之前她也提過離婚,但軍婚不好離,所以這次,她想搞把大的,以死相逼,來讓她的軍人老公同意。
卻不想,割腕沒把握好力度,真給自已弄噶了。
爸媽,我。。。。。。
丁一一的話還沒說完,就見一個穿軍裝的男人走進了病房。
他目光冰冷的掃了眼丁一一,確定她人沒事后,又將目光轉向丁父丁母。
面對丁父丁母,他的目光柔和了些,但也僅僅是沒那么冷而已。
爸媽。
聽到他的稱呼,丁一一瞪大了眼睛。
穿著一身軍裝,還叫原主爸媽為爸媽的人,想必就是原主那位軍人老公了。
怪不得剛才看她的眼神那么冷。
兩人本就沒啥感情,原主又為了別的男人自殺,這無疑是在他的雷區蹦迪。
試問沒有任何一個男人,能夠接受自已老婆為了前任而自殺吧。
明征,你來了。
丁父丁母瞬間有些尷尬,還有些羞愧。
是他們沒教好女兒,才導致發生了這樣的事。
沈明征點了點頭。
然后,他轉頭看向病床上的丁一一,開門見山:我同意離婚。
話落,他從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張紙,放在了病床上。
丁一一拿過看了眼,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好家伙,這是一份離婚申請書,部隊已經審批過了,沈明征也簽好了字,只要她簽上字,立刻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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