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大明的官員俸祿確實低,正一品的官員,年俸方才1044石,以如今京城的物價,折銀方才八十七兩。
正七品的知縣,年俸方才90石,折銀方才7.5兩,僅能勉強養活5口之家。
如此看來,在大明朝當官,那真是慘到不能再慘了。
然而.
事實真是如此嗎?
當然不是了。
明朝官員若僅靠法定俸祿,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因此普遍依賴“灰色收入”。
雖無正式制度,但地方官通過“火耗”截留部分稅款作為補貼,如知縣年得50-200兩。
越往上級,所得越多。
還有公費津貼,地方官可支用“公廨田”收入,用于衙門日常開支。
過節的時候,有些官員還會得些賞賜,如首輔可得100-500兩,但非常規。
除了這些合法性收入之外,還有不合法,但是官場默認的灰色收入。
譬如火耗、羨余,征稅時多收的損耗(如碎銀熔鑄損耗),實為變相加稅。
又譬如冰敬、炭敬,地方官向京官送的“節禮”(夏季冰敬、冬季炭敬),按品級定例:
巡撫送首輔:年1000兩。
知縣送巡撫:年50兩。
甚至于朝廷以“修河”“賑災”“遼餉”名義加征賦稅之時,當地官府可以截留部分自用。
加上斷案收“孝敬銀”等等等等。
在大明朝當官,只是表面上收入少而已,實際上,這些當官的,哪一個不是吃得肚滿腸肥?
又哪一個沒有幾房小妾?
如海瑞這般的清廉之臣,為何會如此出名?為何會被朝堂立做典型?
還不是因為這類人太少了。
越是缺少什么,越要宣傳什么。
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皇帝不說話,但眼神陰沉,魏朝知曉這個時候自己該做些什么。
司禮監太監,從來都是皇帝的爪牙。
皇帝不能干的事,不能說的事,都是要他們來表達的。
因此,魏朝仰首挺胸,在階上詰問群臣:“大明朝官員當真一個個都清廉如水,難道一個個都身無資財?”
王安勾結外臣,是故被天子所厭,導致司禮監大太監的位置易主。
有王安的前車之鑒,魏朝自然不敢和外臣勾結,為了討好新君,他甚至要做出與外臣對抗的樣子來。
“順天府通州人李三才,曾任漕運總督、鳳陽巡撫,收受鹽商賄賂,歲入數萬金,并縱家奴強占民田其,宅邸“水竹別墅”極盡奢華,蓄養歌姬數十人,在通州擁有數千畝莊園,可謂是“富甲一方,僭擬王侯”。是也不是?”
“至于都給事中之前所之顧憲成,乃屬無錫顧氏,家族田產、商鋪收入豐厚,何稱家無余財?”
“我大明朝的官員,除俸祿之外,還有多少其余收入,難道諸位不知?”
有些事不上秤不到四兩重,要是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
而官場潛規則,明顯如此。
楊漣當即怒喝,說道:“好個奸宦,敢辱我大明臣子,難道在魏公公眼中,我大明朝的官員,都是貪官污吏?你是要蒙蔽圣君不成?”
楊漣確實有資格說這種話,他這個人便是以海瑞為榜樣。
除了拿俸祿之外,其他冰敬炭敬,一概不收,家貧至“冬無棉衣,日啖一粥”。
當然
楊漣清廉是有海瑞模樣。
但底線是不如海瑞的,行事也比海瑞靈活。
只能說是形似,無有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