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參軍,一路憑自己的力量摸爬滾打到建立起無人可動搖的威信軍功,豈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無論洞察力,領悟力,還是整體的把握能力,思維之敏捷,他都是頂尖的。
在沐七夕面前,他可以裝傻賣萌,裝可憐裝單純,只要她高興,要他怎樣都可以。
然而,該知道的他都知道。
他只是不說。
他明白,她會接受他,一是同情他的身世經歷,二是感動于他對她的真摯,三嘛,也許是因為他的毒也不一定。
攤開手,百里連城低頭看著,心里說不清是自嘲多一點,還是幸慶多一點。
自嘲,他堂堂七尺男兒,頂天立地,如今卻淪落到利用同情心留住女人,甚至覺得自己死了都無所謂,只要這副身體對她有用,這些毒能幫她升級,就什么都好。
幸慶,幸好他有這一身的毒,是幫她修煉的最佳爐鼎,如果她真有野心和企圖,那她就更需要他,不會輕易離開他。
可無論是自嘲,還是幸慶,他怎么都覺得自己那么悲哀呢?
他,真的想要她的愛。
不是屬下的恭敬,不是百姓的崇拜,只是一份單純的愛,無關乎身份地位,無關乎所有,只愛他這個人。
可惜,現在的她,還沒愛上他。
他知道,他都知道。
天一聽到他這句肯定的回答,是真正吃了一驚,比剛才聽到沐七夕是冒名的更加吃驚。
“王爺,你?”
剎時間,天一對沐七夕的好感降低了不少,不由得想起原來的地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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