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叉河的村民,借著這頭野豬,算是實現了“集體補年”。
家家戶戶都分到了野豬肉,總算能痛痛快快開一次葷。
就算這頭野豬體型大,肉可能偏粗糙,但在貧困年代,能有葷腥吃就已經是天大的福氣,壓根沒人挑剔。
酒酣耳熱之際,趙銘也跟大伙分享起吃野物的經驗。
他說,吃野豬,最好選開春還沒長成的小豬仔,燉的時候多放大料,口感會更好。
大多數野物,生長的時間越久,腥臊味就越重,味道其實一般。
后世有人冒著風險吃野物,大多是為了嘗個新鮮,而且口感好不好,也跟廚藝、佐料息息相關。
要知道,以前東北的頂級宴席,可有不少都是用這些珍稀山珍野味做的。
就在宴席熱熱鬧鬧的時候,突然有人慌慌張張跑進來報信:“村長!不好了!有一伙持槍的獵人,上門要野豬來了!”
村長一聽,當即怒不可遏,拍著桌子站起來:“反了他們了!”
說著就招呼屋里的青壯男丁,風風火火往村口趕。
老煙袋臉色一沉,察覺到不對勁,趕緊對趙銘哥仨說:“你們仨帶上槍、牽上狗,跟我一起去看看,別出亂子。”
三人不敢耽擱,立馬抄起槍,喊上三條獵犬,跟著老煙袋和村民們往村口趕。
到了村口,只見那里已經圍了一大群人,一邊是三叉河的村民,一邊是幾個背著獵槍的陌生人,雙方正吵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
趙銘仔細一聽,才聽清爭吵的緣由。
那伙獵人聲稱:“這頭野豬是被我們打傷后,攆到三叉河來的,你們屯子就是撿了個現成的便宜,必須給我們賠償!”
村民們當場反駁:“這野豬是我們請了能人過來打死的,跟你們有啥關系?憑啥給你們賠償!”
趙銘擠開人群走進去,看清領頭獵人的臉,眉頭瞬間皺了起來——居然是熟人李豁子。
他當即上前一步,沉聲道:“李豁子,你說這野豬是你們攆來的?我問你,你們是不是故意把它往村里攆的?”
沒等李豁子回答,趙銘又追問:“這野豬在屯外拱了墳堆子,還啃食了尸體,這事你知道嗎?要賠償也行,先把墳的損失賠了,咱們再談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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