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不能學。
學習暮煙嵐,要先在殺死店主和鎮店神,再拿取燭臺,闖過諸神圍剿,繳納足夠血酬進到醉春煙。
在醉春煙請神點燭,開業。
經營下品店期間,作為店主,要壓制打工者。
等月亮消失后,還要小心不被實力強勁的搶劫犯擊殺。
而且,暮煙嵐還跟醉春煙要到了房契。
時鏡若有所思。
如果說獲取足夠血酬就能通關楊柳街。
那暮煙嵐一定是通關了。
那她為什么不走,反而要繼續留在這做店主,積累財運,甚至還阻撓其他可能通關的玩家通關。
時鏡問:“你們神身上掉出來的金元寶,有什么用?”
有錢花花骨朵晃了晃。
“能有什么用,變強唄。”
時鏡:“你們變強能做什么?”
有錢花歪了歪花骨朵,“強就是強,還要做什么?我們應財而生,喜歡攢財,不用做什么啊。就跟你們吃飯喝水要長高一樣,我們就喜歡攢財,喜歡強大。”
時鏡問:“那若是我得到財呢?”
有錢花一下收攏了花瓣。
時鏡:“看在你回答我這么多問題的份上,我不殺你。”
有錢花又攤開花瓣。
“你又不是神,我們神得到財可以增長實力,你們打工人得到財,就像得到了身份吧,或者說,資產證明?”
它看了眼時鏡,“你身上的財都抵得上我全部了,等月亮出來你進當鋪,它們會優先招待你,而且去買東西可以給你折扣的,你還可以跟店鋪借血酬,按照你的財,它們會給你一定的借貸數額。”
時鏡明白了。
反正就是她從身無分文小人物。
變成了vip客戶。
開通了信用貸。
這個財,就是指她獲取的信用值。
時鏡恍然大悟。
“這樣啊。也就是說,我現在只有身份沒有錢。”
有錢花:“都跟你說了,你走,這里的血酬我可以送給你。”
“送就不用了,我們來談個生意吧,”時鏡微笑說:“你給我一成財,我做你的鎮店神。”
有錢花傻了。
“做我的什么?”
時鏡嘆氣,“很難理解嗎?你給我一成財,以后就不用怕有人來你店里搶劫了,我罩著你。”
她召出了婳娘,拿紙筆寫契約書——
契約表明,有錢花將供給時鏡一成的財作為請神費用,在接下來的日子里,時鏡將為有錢花提供庇護,保證有錢花不被其他神吞掉。
這一成財將同時作為投資費用,每隔三十個月夜,時鏡將給予有錢花百分一的分利。
時鏡默默在契約書上簽了字。
又看向有錢花。
有錢花所有花瓣都憋紅了。
“你這契約我從來沒見過……”
“你沒見過沒關系,這可是楊柳街,做生意的地方,咱們交接了財,這生意就算成了,”時鏡伸出手,“來,財。”
不管什么副本,只要主題確定,規則一定繞著主題走。
楊柳街就是做生意的地方。
做生意的地方,交了錢,就等于雙方達成了一樁生意。
所以這個契約一定會在冥冥之中生效。
當然。
不生效也沒事。
只要時鏡拿走了這一成財,有錢花就不會隨便將她上報為搶劫犯,畢竟時鏡要是被別的神吞了,那它這一成財也丟了。
所以從有錢花的角度,它拿這一成財出去,可以保證自己不會被-->>時鏡殺死,還可能得到分利……
有錢花微微搖晃,似還在猶豫。
時鏡不疾不徐說:“嗯,我也可以打你一頓,讓你吐出來一半給我,畢竟饕餮那一成財就是這么來的,這樣應該也算簽訂完契約了。”
叮鈴。
有錢花的錢袋子里跳出一小枚金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