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聞笑了笑道:“你讓我想啊,你看,首先不要誤會,我沒想送領導進-->>去
。
說人話就是,我們自己本來就是裁判了,沒有告的必要。
而最高法審理后認為,如果一個行政確認行為如果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那么就具有可訴性。
說人話就是,你這事給人家造成影響了,那人家就有權告你。
周云這邊繼續說道:“說完了財產,接下來咱們再說說這個行為的性質。”
“你已經在京海那邊法院訴訟離婚了,但是這邊的系統卻沒有更新,這是你的問題嗎?當然不是了,這是他們的問題。”
“既然是他們的問題導致沒辦法給你辦理過戶登記,那就可以起訴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
許亞西聽的有點暈:“周律師,我那個過戶也沒過成,這也能確認違法嗎?”
周云理所當然道:“當然能了,本來應該給你過戶,結果不過戶,這叫什么,這叫不作為的行政行為,肯定能確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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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亞西都傻眼了:“可是周律師,您剛剛還說這是什么行政確認”
周云擺擺手:“剛剛是剛剛的,打官司嘛肯定要挑對自己有利的說。”
“再說了,行政確認本來就是行政行為的一種,總之一句話,這樣沒問題。”
事實上做一個好律師必須得學會一個技能:拋開事實不談。
你做無罪辯護,你心里老想著說臥槽這人有證據證明他sharen了,我怎么說,那你這樣就沒法辯護。
你必須得拋開事實不談,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來辯護才行。
“所以兩個角度,第一個是錢,第二個是行為違法。”
說到這里周云有點遺憾道:“暫時來說也只能從這兩個方面入手了,有點可惜。”
說完了才發現對面的許亞西用一種莫名的眼神看自己,周云趕忙道:“你別誤會,我不是想送什么領導進去,我就是覺得場面有點太小了。”
“你知道的,我這人喜歡大場面。”
聽到這話,許亞西默默點頭,對對對,周律師你說的都對。
當然,說是兩個問題,其實現在可以一并起訴,就是直接提起行政行為違法和行政賠償訴訟。
這是22年最高法新出臺的《關于審理行政賠償若干問題的規定》說的很清楚。
放在以前,你只能先確認違法再起訴索賠。
確定了怎么告之后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告誰。
這個以前比較麻煩,因為各地管理不一,但是現在很簡單,告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就行,這是適格被告。
“那許先生,咱就先這樣吧,后面有事隨時聯系。”
許亞西聞道:“周律師,那我能不能去和他們說一聲你接了案子啊。”
“我是很想看看他們的反應”
周云聞大笑道:“當然可以了,隨便去說,都沒什么問題的。”
“要是他們聽了我的名字就慫,也能省點事。”
聽到這句話許亞西又道:“那不行,要是就這樣慫了總感覺”
周云笑道:“你不要著急,我到時候會出面,看看他們會不會整改。”
“然后再過段時間再找個人來試試,看看整改效果,總之肯定會讓他們爽的。”
啊?許亞西頓時愣住了,這位周律師好狠,不過這樣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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