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頓時笑了:“潘樂軍,我們來找你,當然是已經掌握了證據。”
說到這里那警察直接沉聲道:
“潘樂軍,你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現在被我局依法傳喚,這是傳喚證,請你在上面簽字吧。”
“簽完字和我們走。”
啊?潘總聞頓時愣住了,嘴里道:“等等,先等等,怎么……怎么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了,我什么都沒做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為首的警察開口道:“正因為你什么都沒做,所以才找你。”
“你說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吧,我問你,段立偉這個名字你不知道?知道的是吧,我再問你,劉林軍這個名字知不知道?”
“行了,有什么話回去說吧,我先告訴你,如果你現在能認罪,然后把這個執行了,那還有機會。”
“但要是還在這里裝傻,那就等著吧,走了。”
潘總這邊臉色大變,在那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甚至于他現在感覺自己的腦子都木住了。
段立偉沒什么,主要是劉林軍,這是他在朗心公司的代持股東……關鍵是,公安機關怎么知道這個事的!
下意識的,潘總開口道:“不是,你們……你們咋知道的……”
家里的妻子看到這個情況頓時著急了,趕忙道:“別啊,這是干嘛呢,老潘你到底做什么了,怎么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了啊。”
然而她被一個警察直接攔住。
“你還是別問這些了,有時間的話就去請律師吧。”
潘總被直接帶走,然后一路帶到了長花區分局,就地開始審訊。
審了也就三分鐘,潘總就把自己的所有情況都說了出來。
“我確實是立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郎心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我就覺得這個什么工傷賠付不應該我出。”
“他們死了人我就必須得出錢啊,憑什么,那……那就沒有什么勞動關系的,所以我不想賠錢。”
“我就想著慢慢拖,拖的對方沒辦法了,然后調解,我沒想過不執行,我愿意給錢的。”
潘總在那里各種解釋,甚至直接賭咒發誓說自己是愿意執行的。
但是很遺憾,公安民警根本不聽他的。
不是看你說什么,要看你做了什么。
潘總的那些行為就是明擺著的要轉移財產,就是要讓判決沒辦法執行。
他的方法也確實有效,判決真的沒辦法執行了,收入已經沒了,支出更是沒法查。
正因為做的太好了,所以他現在要進去了。
但凡他做的沒有這么完美,讓周云找到財產線索然后讓執行局給劃扣了,那其實也沒事。
完美到了周云只能通過請外援來翻流水,那只能把人送進去了。
潘總落網,根據口供,公安機關從立下公司那里拿到了更詳細的證據。
整個案件一目了然,都是潘總一手策劃,然后由馮晨楓等人來實施的。
所謂的執行異議也是他們采取的拖延方法。
目的只有一個,不想給錢,想調解。
當然這個不影響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確定。
審訊差不多后,潘總直接在那里開始抹眼淚了:“同志,幾位同志,你們和那個周云說一下,就說我們愿意給錢,愿意給錢。”
“能不能別告了,我們愿意給錢,我……我還可以多給錢,我知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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