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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地小說網 > 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 > 第124章 索賠一百萬?

        第124章 索賠一百萬?

        說著話,工作人員在不斷打量對方。

        她叫常子依,也算是周云的粉絲吧,現實中當然不可能有什么,但在網上,只要看到有人說周云的不好,她就會開懟。

        為什么要粉,主要還是周云的行事風格太對胃口了。

        但粉絲歸粉絲,現實中見了該不認識還是不認識……

        周云一臉自然道:“如果你說的是那個被捅了兩刀,是那個推動打擊勞務黑中介,幫了近十萬人的周云,那你說對了,我就是那個人。”

        聽到這話,里面的常子依愣住了。

        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笑道:“周律師還真是快人快語。”

        周云呵呵一笑:“那當然,我愛說實話。”

        常子依決定停止這個話題,果然偶像這種生物還是在網上崇拜比較好、

        周云當然是故意這么說的,人總得有點缺點,太完美了看著就有點假。

        大概審查了幾分鐘材料后,常子依抬頭道:“周律師,我看你這是說,這兩個人共同侵犯了你當事人的配偶權?”

        “對,就是配偶權!”周云很快說道。

        “可是……可是我國的法律里好像沒有配偶權這么個權利吧?”

        周云聞直接道:“現行法律里確實沒有,但民法權利并不是說必須得有明確規定才行對吧。”

        “反正你直接往上報吧,如果不受理,那我希望早點給我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你說呢?”

        “另外,這個案子我的當事人沒有調解的打算。”

        在以前,可以說每一個去過法院的人都知道立案有多難。

        最簡單的就是訴前調,就是壓根不給立案,先把你的案子丟到訴前調解中心去,然后慢慢掛著吧。

        有的地方還算講究,規定的三十天內如果調解不成給你立案,有的地方那就慢慢等,等半年的都有。

        不過好在24年十二月份最高法出臺了新的規定,叫《關于嚴格依法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意見》,25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

        這個意見的主要內容就是,嚴格按照規定立案,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

        立案之后,如果雙方有調解意愿,那就進行訴中調解,這個調解時間不占用審判期限。

        和以前比起來的差別就是,以前是強制訴前調解的,然后在調解中拖延立案。

        而現在,符合規定的案子必須立,立案之后再看是不是要調解。

        當然,某種意義上最高法的這個意見也是打補丁的結果。

        以前是不是立案登記制,當然是了,15年最高法出臺的相關意見,叫《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里面明確說了,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一律接收起訴狀,當場登記立案。

        如果當場不能立案的,要在規定的期限,也就是七個工作日審查是否立案。

        所以以前的規定嚴不嚴格,也嚴格,那為什么會跑偏了呢,原因在于這個15年《意見》的另一條。

        這個規定是這么說的:

        進一步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訴前調解與訴訟調解的有效銜接,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糾紛解決方式。

        看到了吧,本意是好的,多元化解決機制,訴前調與訴中調的銜接。

        結果就被各地法院玩壞了,訴前調解好啊,不用擔心期限問題,于是所有案子都先丟訴前調去。

        說不定拖上一段時間那些人自己就沒有訴訟的想法了。

        當然,根源在于案多人少,但是可以--&gt;&gt;這么說,這些年很多人都被“強制性”的訴前調惡心過。

        就是你都明確說了我不調解,對方提出的條件沒辦法接受,人家也不管,就要調,不答應就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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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长谷川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