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可是吳總,這還把快遞那邊列成了第三人,會不會……”
吳俊賢皺著眉頭道:“那又如何,他搞個仲裁我就給他錢啊,你聽聽他要多少,要一萬五,我的錢就是白來的啊!”
“我先問問湯律師吧。”
湯律師,也就是他們這人力資源公司的合作者,是京海一家律所的正式律師。
同時也在他們這里兼職做一些法務的工作……
雖然法律規定專職律師不能兼職法務,但還是那句話,規定是規定。
很快通過微信,吳俊賢把申請書等材料都拍照發了過去,然后撥通了電話。
電話另一邊,辦公室內的湯梓浩開口道:“所以吳總,現在是那個周云起訴了是吧?”
“對,正因為是那個周云,所以我才找你,不然就這點屁事,根本不可能麻煩你的。”吳俊賢笑道。
當然,他并沒有告訴對方康偉倫已經被抓的事,畢竟這種事也不太好說出來。
湯梓浩看著電腦上的材料笑道:“那這位周律師可是想錯了,這案子他不可能贏的,咱們和快遞公司那邊可是勞務外包,有合同的。”
“我覺得既然人家都提起仲裁了,咱們接著就是,那個周云畢竟還是個年輕人。”
吳俊賢聞大喜:“那湯律師,這案子就拜托你了啊,我讓小李去你律所那邊簽合同,給我狠狠教訓一下他們!”
掛了電話,湯梓浩開始激動起來,那可是周云啊,現在頂級的網紅律師。
如果自己能贏下仲裁,那他湯梓浩或許也能當網紅!
畢竟網紅賺錢真的太快了,做律師得苦熬。
他還真的不信了,區區一個年輕人能有多強!
看看吧,以前做對手的那些律師都是些什么律師啊,贏了幾個鄉下小縣城的律師就在那里裝。
這次就要讓他看看,什么叫專業律師!
本來他是很想發個動態或者視頻的,但是考慮到不能提前立旗,所以還是決定,等贏了再發!
就這樣,仲裁開庭的日子到了。
周云挎著包出了門,打了個車直奔新廣區仲裁院。
到了地方直奔三樓仲裁庭,推門進去后發現被申請人那邊已經有兩人坐在那里了。
坐著的人正是吳俊賢和湯梓浩,快遞公司的人根本沒來。
因為吳俊賢已經提前解釋過了,畢竟是他弄出來的麻煩,所以他負責解決。
本來按照湯梓浩的意思,他自己來就行,但是吳俊賢非得跟著,那就只能讓他跟著了。
見到周云進來,兩人也沒說什么,就這么靜靜地打量著。
感覺很普通的一個年輕律師,就是膽子大,結果居然混的這么有名。
兩邊就這么沉默著,終于仲裁庭的人到了。
首席仲裁員是個中年大叔,進門后便笑道:“兩邊都到了,挺好,那個要不先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調解吧。”
周云還沒說什么呢,旁邊的吳俊賢便直接道:“不調解,他們那純粹是訛錢呢,就沒見過這樣的。”
“誰都仲裁一下就能調解的話,我這公司根本開不下去。”
得了,中年大叔都沒再問周云,直接道:“那既然這樣咱們就準備開庭吧。”
仲裁開庭和民事開庭差不多,流程沒什么大的區別。
還是雙方先陳述。
周云作為申請人隨即開始陳述,他認為康偉倫和人力資源公司,快遞公司之間是勞務派遣關系。
其中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應該是勞動關系。
理由就是,他的工資是由人力資源公司負責發放,而日常管理則是由快遞公司的分揀中心來負責。
這種情況完美符合勞務派遣形式。
湯律師這邊隨即開始答辯,答辯的主要內容就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快遞公司之間是勞務外包關系。
理由便是,雙方有簽訂的正式合同,快遞公司將分揀中心的分揀這部分勞務外包給了他這公司。
也因此,并不存在勞務派遣的情況。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很多人分不清楚,而在日常生活中,因為某些人故意為之,也經常把這兩種情況混淆。
但事實上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很大!
說人話就是,派遣是派人,外包是包活。
能理解這句話,基本上就能理清兩種關系了。
勞務派遣,是一個人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后派到用工單位干活,工資社保這些都是派遣公司承擔。
勞務外包呢,是把某個項目,注意了是某個項目全部包給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包出去之后,這個用工單位就不能管理了,這是重點,也就是說勞務外包之后,管理必須得是外包公司管的。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現在的客服了。
把客服服務這個項目整體打包包給外包公司,一定要是全部,不能說我把單個員工包出去,那就不是勞務外包了。
那叫什么,那叫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
周云這邊開始舉證,就是他之前收集的那些證據,牛尚輝的證人證經過公證,也就不用專門出庭。
湯梓浩的證據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兩份合同,一份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快遞公司簽訂的勞務外包合同,一份則是人力資源公司和康偉倫簽訂的勞務合同。
舉證質證沒什么好說的,證據真實性都沒問題,主要是關聯性問題。
很快雙方便開始辯論了。
周云率先開火:“雖然我方當事人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但是在工作過程中,很明顯接受了分揀中心的管理!”
“根據《長三角地區勞務派遣合規用工指引》之規定,發包單位不能直接管理與支配勞動者。”
“但是根據我方證據一和證據四,在工作過程中,很明顯發包單位直接進行了管理,所以這是很典型的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以承攬、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的,按照本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三方之間存在勞務派遣關系,我方當事人與被申請方人力資源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勞務外包和勞務派遣不同,勞務派遣是有專門規定的,所以根據規定來就行。
大那是勞務外包不一樣,關于這個的規定太散了。
主要還是因為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所以各地都出臺了自己的辦法。
核心問題就在于,勞務外包的承包方和這些具體干活的人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
長三角這個規定里明確說了,勞務外包的承包方要與雇傭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但是有個問題,勞務外包的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的。
而兩個自然人之間不能成立勞動關系。
所以周云沒有直接拿出這一條,只是揪著“管理”來說事。
你說是勞務外包對吧,那按道理來說應該是你們公司來管理的,那為什么是分揀中心的人管呢。
這可不單單有聊天記錄,還有證人證。
在周云的連番攻勢下,湯梓浩這邊有點頂不住了。
對方的語極其犀利,張嘴之間便是各種規定,再結合事實,有那么一瞬間,湯梓浩自己都覺得對方說的有道理……
不行,這樣下去還真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勞務派遣的!
仔細想了想,湯梓浩想到了對策,既然核心問題是分揀中心實施了管理,那自己這邊只要能證明一點,那就是人力資源公司對員工實施了一定管理,那就不算勞務派遣了!
因為一個勞動者很明顯不能同時被兩方管理的。
于是他趕緊和身邊的吳俊賢輕聲說道:“情況不太對,我們這邊有可能輸,要是真的存在勞務派遣,你們公司還要被罰款的!”
這可不是他瞎說,沒有相應資質是不能做勞務派遣的,違反規定的話要被處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違法所得的罰款。
以吳俊賢公司的情況來看,真要是查,那得罰的底朝天。
“周云那人你也知道,他肯定會去舉報的,所以咱們不能被認定為勞務派遣!”
吳俊賢有點慌了:“那怎么辦?”
“證明公司對康偉倫進行了管理,用那個穩崗補貼來證明!”
“可是那樣的話我們可能要賠錢……”吳俊賢忍不住道。
“到時候和對方談,少賠一點也行,只能這樣……”
經過勸說后吳俊賢也只能同意,這個時候他依舊沒想到要把刑案的事告訴對方。
實務中這種隱瞞情況太多了……
湯梓浩這邊已經準備開始了,至于說其他的風險,進行了管理不代表就和康偉倫存在勞動關系,那樣還有的打!
要是直接認了,這官司可就要輸了。
幾句悄悄話其實時間很短,這會兒湯梓浩開口道:“我方對康偉倫也實施了管理。”
而在對面,周云聽到這句話開口道:“怎么證明呢?”
湯梓浩隨即道:“我方設置有穩崗補貼,通過穩崗補貼的方式,對康偉倫實施了管理,只要對方能安穩工作,就給相應補貼。”
周云笑了,挖了這么久的坑,你們可算是說出來了啊!
康偉倫那邊是尋釁滋事罪,那如果真的是因為討薪,還算不算尋釁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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